岱山交投码头保险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本公司于2025年10月10日在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发布的岱山交投码头保险服务采购项目中,原内容为“(2)公众责任险要求:1. 浙江岱山交投自有资金投资有限公司所管理码头区域内,即岱山新城陆岛交通码头、衢山客运码头、衢山岛货运码头、衢山万良码头、秀北码头、岱山秀山兰山码头(老码头)、岱山秀山兰山客运码头、官山交通码头、大峧山交通码头、高亭码头(原车渡3号码头)、岱山秀山兰山陆岛交通码头、大浦口码头(小长涂)、大长涂车度2号码头(港南码头)、高亭码头(原客运趸船码头)区域内,发生的意外事故中,对第三者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特别约定:1.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万元,14个码头共享此限额。2.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为200万元,其中每次事故每人伤亡赔偿限额100万,每次事故每人医疗费用赔偿限额5万元,绝对免赔额200元或免赔率10%、两者以高者为准;每次事故每人财产损失赔偿限额3万元,绝对免赔额500元或损失金额的10%,两者以高者为准。”,现更正为“(2)公众责任险要求:1. 浙江岱山交投自有资金投资有限公司所管理码头区域内,即岱山新城陆岛交通码头、衢山客运码头、衢山岛货运码头、衢山万良码头、秀北码头、岱山秀山兰山码头(老码头)、、官山交通码头、大峧山交通码头、高亭码头(原车渡3号码头)、岱山秀山兰山陆岛交通码头、大浦口码头(小长涂)、大长涂车度2号码头(港南码头)、高亭码头(原客运趸船码头)区域内,发生的意外事故中,对第三者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特别约定:1.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万元,13个码头共享此限额。2.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为200万元,其中每次事故每人伤亡赔偿限额100万,每次事故每人医疗费用赔偿限额5万元,绝对免赔额200元或免赔率10%、两者以高者为准;每次事故每人财产损失赔偿限额3万元,绝对免赔额500元或损失金额的10%,两者以高者为准。”本次招标文件的其他信息保持不变。
本更正公告发布后,原公告中关于上述招标文件的内容的描述自动废止,一切信息以本公告更正的名称为准。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