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泗县盛港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房屋出租交易公示

定于2025年10月22日,嵊泗县盛港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房屋进行公开招租,现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2025年10月22日-2025年10月28日16:00

二、竞拍时间:2025年10月29日上午9:30

三、房屋所属单位:嵊泗县盛港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四、标的详情见下表

房屋所属单位

地址

建筑面积(m²)

资产用途

租赁期限(年)

租金起始价

(万元/年)

保证金(万元)

嵊泗县盛港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嵊泗县沈家湾薄刀嘴

30

仓库、商用

2

4.5

0.8

嵊泗县盛港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嵊泗县沈家湾薄刀嘴

30

仓库、商用

五、竞拍地点:嵊泗县沈家湾洋山综合服务大楼6楼

六、咨询电话:19906897158

七、竞价者要求:

1、竞租人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有意报名者,请携带身份证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代码证到嵊泗县沈家湾洋山综合服务大楼6楼报名。

2、本次招租标的为位于嵊泗县沈家湾薄刀嘴的两间房屋(合计建筑面积60平方米),须作为一个整体进行租赁,不可分割。

3、竞价人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510月28日1600)前一次性足额将交易保证金缴存至以下账户,否则视为未按要求缴纳交易保证金。

户名:嵊泗县盛港开发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账号:19420101040006437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嵊泗县支行。

4、报名竞得者,不得改变房屋约定用途和转租他人。不得将租赁房屋用于开设棋牌室或从事其他可能产生较大噪音的经营活动。确保其经营活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协议约定,不得干扰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

5、租赁人需自行承担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八、公有资产租赁权交易规则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条例,参照国际通行惯例制定本规则。参加竞价的投标人须仔细阅读并遵守本规则及相关规定,并依此对自己在竞价活动中的行为负责。

2、投标人必须具备本中心发布的公告或者有关规定中应该具备的条件。

3、公司依标的现状进行招租,所提供的资料和工作人员的介绍及评价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竞价标的任何保证。投标人应对标的情况和价值进行自我判定,一经参与投标,即表示对竞价标的有全面、充分的了解,公司对竞价标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4、每个符合条件的竞租人仅可提交一个报价。报价不得低于本公告规定的租金起始价。报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为成交价,其报价者即为中标人。

5、若在竞价时间内,仅有一人提交有效报价,则该报价即为成交价。

6、竞价成交结果的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如无异议,中标人应在公示结束日到业主单位办理合同签订相关手续。租金一年一次性支付,中标人必须在合同生效日前五个工作日内付清首年租金。租赁合同签订后,中标人的保证金转为租房履约保证金(多退少补)。未中标人的保证金将在竞拍结束后退回。

7、中标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成交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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