虾峙门口外30万吨级人工航道2025年水深维护工程海洋环境监...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虾峙门口外30万吨级人工航道2025年水深维护工程 已由浙江省港航管理中心浙港航〔2025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舟山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舟山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新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海洋环境监测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ggzy.zj.gov.cn/)和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zsztb.zhoushan.gov.cn/)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虾峙门口外深水航槽为国内首条人工疏浚形成的30万吨级深水航道,航道规模为满足30万吨级油船和散货船乘潮单向通航、兼顾40万吨散货船和45万吨减载油船乘潮单向通航航道。本次疏浚范围为虾峙2#灯浮~8#灯浮附近,维护里程约14公里,按虾峙门航道扩建工程设计标准实施疏浚。疏浚总工程量975.4万立方米(含超宽5米,超深0.5米,不计施工期回淤),其中断面工程量 682.7万立方米。疏浚底宽430米,疏浚底标高-23.5米(当地理论最低潮面,下同),疏浚边坡 110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主要内容为:为保障疏浚工程顺利实施,保护海洋生态环境,需对虾峙门口外30万吨级人工航道2025年水深维护工程的工程区及海洋倾倒区进行环境跟踪监测,主要包括虾峙门口外30万吨级人工航道及附近海域生态和环境现状调查和评价、后续跟踪监测等。

2.3服务期

服务期6个月(根据工程进度按业主指令)。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具有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资质证书,认证类别需要包括海水、海洋沉积物和生物(或海洋生物体),并在人员组成结构、业绩、履约信誉等方面满足本项目资格审查最低要求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3.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71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为准);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遗书(补充、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发放时间: 2025  9  25 日至 2025  9  30 日。

4.3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舟山市数字招标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https://jypt.zsztb.zhoushan.gov.cn:8181/TPBidder/memberLogin)下载招标文件和补遗书(补充、澄清、修改文件)。

4.4未取得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 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浙江省统一主体库:https://ggzy.zj.gov.cn/tspbidder/memberLogin取得CA数字证书CA办理网址:http://tseal.cn/tcloud/common.xhtml?projId=41,客服电话:4000878198关于舟山市数字招标交易系统如有不明确之处请咨询软件公司,客服电话4008503300或者舟山电子招投标支持群384041593

4.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将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补充(补充、澄清、修改)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视需要自行前往现场踏勘。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 10  15  9  00 

5.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 “电子交易平台”。本次招标不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5.4 超过投标截止时间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ggzy.zj.gov.cn/)和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zsztb.zhoushan.gov.cn/)上发布

7. 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

电话:0580-2661733

地址:舟山市临城翁山路555号舟山港务大厦

邮编:316021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舟山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址:舟山市临城港务大厦B10

联系人:沈先生     

电话:0580-2069127

 

招标代理:浙江新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舟山市新城中浪国际大厦B1002

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580-2189255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资质等级要求

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具有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资质证书,认证类别需要包括海水、海洋沉积物和生物(或海洋生物体)。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202071日(以合同协议书签订的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1个海洋倾倒区跟踪监测项目

注:1、业绩证明应附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如果投标人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无法反映项目规模、技术标准及主要工作内容的,则还需提供项目发包人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合同协议书或项目发包人证明文件中的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单位发生合法变更的除外,但需提供合法变更的批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如查实投标人提供虚假业绩证明材料以满足业绩要求的,取消中标资格,并上报主管部门予以通报。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项目负责人

1

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年龄60周岁以下(含60周岁)202071日(以合同协议书签订的时间为准)以来担任过一个海洋倾倒区跟踪监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20227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

注:1、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出具的日期为准。

2主要人员需附身份证、职称证书、学历证、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最近连续三个月20255-20257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等复印件;如果投标人属事业法人单位,则由投标人的上级主管部门出具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是投标人本单位职工的书面证明材料

3、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需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如果投标人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未体现人员姓名、任职及业绩规模,则还需提供项目业主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证明,否则业绩不予认可。业绩完成时间认定以合同协议书签订的时间为准。

4、所有证件资料均应采用扫描件或清晰复印件。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1、不存在投标人须知1.4.3项的情形;

2、自202271日以来,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3、投标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投标人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出具的日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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