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家尖东北区块防火巡护道与农村公路共建工程(一期K3+162...

朱家尖东北区块防火巡护道与农村公路共建工程(一期K3+162.938-K5+684.576)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朱家尖东北区块防火巡护道与农村公路共建工程(一期K3+162.938-K5+684.576 已由 普陀山-朱家尖管委会经济发展局普朱发改审批〔2025〕23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舟山市交通运输局浙舟交许〔20255000027 行政许可,项目业主为舟山市普陀山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委财政统筹安排 ,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舟山市普陀山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荣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主要工程数量和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舟山交通网(http://zsjtw.zhoushan.gov.cn/)、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zsztb.zhoushan.gov.cn/)。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朱家尖东北区块防火巡护道与农村公路共建工程(一期K3+162.938-K5+684.576)本项目位于舟山市普陀区朱家尖东北区块,本次设计起点位于樟州沙滩西侧附近,起点桩号 K3+162.938,路线沿现状樟州村道向北,经过寿寝堂下方后沿山体继续向北展线,设樟州2号桥后路线折向西沿山体展线,从大沙里沙滩西南侧永农中间预留通道通过,终点位于老佃房香月线K2+050 附近,与香月线平交,终点桩号K5+684.576,路线长度约2.522km。本项目全线设桥梁1座,桥梁中心桩号为K4+351.5,桥梁总长51.64m。桥梁总宽10.0m,采用2箱单室 U 型钢组合梁,桥跨布置单孔50m。设全涵洞共计155.48m/14 道,其中圆管涵120.11m/11 道,盖板涵22.49/2 道,箱涵12.88m/1道。新建钢筋混凝土箱涵中心桩号为 K5+555,明涵布置,为1孔,净宽6.5m,净高2.0m的,涵长12.88m。新建盖板涵盖为钢筋混凝土盖板涵,涵身及斜交盖板现浇,正交盖板预制,暗涵布置,其中一座中心桩号位于K3+675,净宽2.0m,净高2.0m,涵长11.93m,一座中心桩号位于K5+440,净宽2.0m,净高1.2m,涵长10.56m

2.2技术标准:本项目朱家尖东北区块防火巡护道与农村公路共建工程采用交通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林区三级公路,同时满足小交通量四级公路。设计车速20km/h,路基标准宽度6.5m。其余技术指标均按现行公路及桥梁设计规范、规程、标准执行。

2.3本次施工招标设1个标段:

本次招标设1个施工标段;主要内容包括路基、路面、给排水、桥梁、涵洞、交通安全设施、景观绿化、道路照明、通信系统、通风、消防系统 、公共景观设施、交通沿线设施等的施工及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

2.4计划工期:54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5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6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满足投标人须知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中规定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及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其他要求:_________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遗书(补充、答疑、澄清)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5930日至20251013

4.3 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zsztb.zhoushan.gov.cn/),下载招标文件和补遗书。

4.4 未取得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CA数字证书。以上所注如有不明确之处请咨询软件公司,客服电话4008503300或者舟山电子招投标支持群384041593

4.5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510716:30(北京时间,下同)。招标人将通过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在网上发布补遗书。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  1022 9  00

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次招标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5.4 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舟山交通网(http://zsjtw.zhoushan.gov.cn/)、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zsztb.zhoushan.gov.cn/上发布。

7. 行政监督部门

舟山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舟山市新城海天大道681号行政中心3号楼

邮政编码:316021

电话:0580-2285056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舟山市普陀山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荣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舟山市普陀区普陀山镇龙沙路88

地址: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临长路269

邮政编码:316111

邮政编码:316021

联系人:洪先生

联系人:江女士

电话:0580-6099575

电话:0580-6203357

日期:2025929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施工I标段

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及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标段

财务最低要求

施工I标段

承诺提供不少于500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由投标人自行决定采用银行信贷证明或财务能力承诺书。采用财务能力承诺书的,应附招标公告发布后银行出具的不少于要求流动资金的银行存款证明)。

若采用银行信贷证明,开具银行信贷证明的银行级别: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县(区、市)级及以上银行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业绩要求

施工I标段

202071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以来,按一个标段成功的完成过一个新建(或改扩建)四级及以上公路工程(须含桥梁)的施工

 

注:1投标人应在“第九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近年完成的主要类似项目情况表”后附相关资料,所附资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3项规定。

2上述业绩若为大中修或小修保养工程的均不予通过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

信誉要求

施工I标段

不得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1.4.4项情形

 

注:1、投标人应在第九章 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后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

1

1担任过新建(或改扩建)四级及以上公路工程(须含桥梁)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或项目总工,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2、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拟任项目经理投标截止日未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任项目经理(包括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项目技术负责人

1

1、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2、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安全负责人

1

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注:1. 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该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交工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2. 拟委任项目经理是否有在建合同工程按以下原则认定:

(1).若该合同工程协议书尚未签订,则其中标通知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和备选项目经理均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2).若该合同工程协议书已签订的,则仅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3).该合同工程未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前,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已经更换的,则现任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同时应在投标文件中附该合同工程项目发包人的同意更换证明材料,否则更换前后的项目经理均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3. 在建合同工程范围: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建设工程,不受地域、行业和投资性质的限制。

4. 所附资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5项规定

5.上述业绩若为大中修或小修保养工程的均不予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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