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泗县盐业有限公司房产公开招租(挂牌)公告
根据《嵊泗县县属国有企业资产出租管理办法》精神,公司决定对所属7处房产进行公开招租,现公告如下:
一、此次公开招租为定向招租,即承租户经营及使用范围必须符合租赁方要求(见表格),租赁期限至2028年12月31日止。报名竞得者,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不得改变房屋建筑结构。
二、有意报名者,请携带身份证于2025年12月18日至2025年12月19日,携有效证件到县盐业有限公司305室报名。报名时需缴纳竞租保证金额度 ,保证金为招租底价的 20%。(见表格)原承租户免交保证金。竞拍会举办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咨询电话:0580--5070412乐女士。
三、公开招租过程中,只有一个符合条件者报名的,可以按实际报价但不能低于招租底价签订租赁协议。
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条例,参照国际通行惯例制定本规则。参加竞价的投标人须仔细阅读并遵守本规则及相关规定,并依此对自己在竞价活动中的行为负责。
五、投标人必须具备本中心发布的公告或者有关规定中应该具备的条件。
六、投标人应对标的情况和价值进行自我判定,一经参与投标,即表示对竞价标的有全面、充分的了解,我中心对竞价标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七、在初次竞价时间内,若仅有一人报价,就可成交。
八、竞价的首次报价不得低于起拍价,再次报价应高于前次报价,成为当前最新报价,原报价即丧失其约束力,(本次加价幅度为500元/年)。报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为成交价,其报价者即为中标人。
九、原承租人参与本次竞租的在同等价位下享有优先承租权,但在本标的上轮承租期间有违约行为的原承租人不享有优先承租权。
十、竞价成交结果的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如无异议,中标人应在15个工作日内到业主单位办理合同签订相关手续。租赁合同签订后,方能办理中标人的入住手续。
十一、中标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成交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二、因不可抗力的情况,委托人要求竞价标的撤拍时,投标人应无条件服从,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十三、 加强租赁合同履约管理,承租户需缴纳合同金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 加强履约行为事后约束 ,存在欠租、转租等违约行为的,将列入失信名单,不再具有承租本公司资产的资格。
竞租资产情况表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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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 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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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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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及使用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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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拍价(万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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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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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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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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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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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园镇海滨东路108号店面及附属房1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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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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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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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焊及机械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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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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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日—2028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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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园镇沙河路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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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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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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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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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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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日—2028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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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园镇沙河路45号及附属房2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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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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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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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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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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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日—2028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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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园镇沙河路43号及附属房2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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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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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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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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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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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日—2028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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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园镇海滨东路1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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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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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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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焊及机械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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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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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日—2028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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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园镇沙河路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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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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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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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零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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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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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日—2028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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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园镇海滨东路108号2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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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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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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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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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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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日—2028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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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泗县盐业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