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泗县盐业有限公司房产公开招租(挂牌)公告

根据《嵊泗县县属国有企业资产出租管理办法》精神,公司决定对所属7处房产进行公开招租,现公告如下:

一、此次公开招租为定向招租,即承租户经营及使用范围必须符合租赁方要求(见表格),租赁期限至20281231日止。报名竞得者,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不得改变房屋建筑结构。

二、有意报名者,请携带身份证于20251218日至20251219日,携有效证件到县盐业有限公司305室报名。报名时需缴纳竞租保证金额度 ,保证金为招租底价的 20%。(见表格)原承租户免交保证金。竞拍会举办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咨询电话:0580--5070412乐女士。

三、公开招租过程中,只有一个符合条件者报名的,可以按实际报价但不能低于招租底价签订租赁协议。

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条例,参照国际通行惯例制定本规则。参加竞价的投标人须仔细阅读并遵守本规则及相关规定,并依此对自己在竞价活动中的行为负责。

五、投标人必须具备本中心发布的公告或者有关规定中应该具备的条件。

 

 

六、投标人应对标的情况和价值进行自我判定,一经参与投标,即表示对竞价标的有全面、充分的了解,我中心对竞价标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七、在初次竞价时间内,若仅有一人报价,就可成交。

八、竞价的首次报价不得低于起拍价,再次报价应高于前次报价,成为当前最新报价,原报价即丧失其约束力,(本次加价幅度为500/年)。报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为成交价,其报价者即为中标人。

九、原承租人参与本次竞租的在同等价位下享有优先承租权,但在本标的上轮承租期间有违约行为的原承租人不享有优先承租权。

十、竞价成交结果的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如无异议,中标人应在15个工作日内到业主单位办理合同签订相关手续。租赁合同签订后,方能办理中标人的入住手续。

十一、中标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成交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二、因不可抗力的情况,委托人要求竞价标的撤拍时,投标人应无条件服从,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十三、 加强租赁合同履约管理,承租户需缴纳合同金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 加强履约行为事后约束 ,存在欠租、转租等违约行为的,列入失信名单,不再具有承租本公司资产的资格。

竞租资产情况表

地址

保证金

经营及使用范

起拍价(万元)/

租赁期限

 

(平方米)

(万元)

 

 

菜园镇海滨东路108号店面及附属房103

8

0.22

电焊及机械维修

1.1

202611日—20281231

菜园镇沙河路39

80

2.8

餐饮业

14

202671日—20281231

菜园镇沙河路45号及附属房202

30

1.38

餐饮业

6.9

202611日—20281231

菜园镇沙河路43号及附属房203

20

1.38

餐饮业

6.9

202611日—20281231

菜园镇海滨东路118

8

0.13

电焊及机械维修

0.65

202611日—20281231

菜园镇沙河路37

30

1.1

服装零售

5.05

202611日—20281231

菜园镇海滨东路108203

15

0.13

办公

0.65

202611日—20281231

嵊泗县盐业有限公司

202512月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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