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报名】绍兴市中医院7号楼1层(临101室、临102室)商业用房一处公房租赁公告
受委托,本中心对以下标的租赁信息在绍兴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b.sx.gov.cn)进行披露,信息内容如下:
一、 租赁标的名称及概况
标的名称 |
绍兴市中医院7号楼1层(临101室、临102室)商业用房 |
报名保证金 |
10万元 |
|||||
第一年租金底价 |
9.52万元 |
|||||||
标的 概况 |
标的坐落 |
绍兴市人民中路641号 |
||||||
基本属性 |
标的类型 |
商业用房 |
所在层数 |
1层 |
||||
租赁面积(㎡) |
约37 |
租赁期限 |
3年 |
|||||
租金支付方式 |
一年一付,先付后用 |
租金递增方式 |
/ |
|||||
装修期限 |
无 |
合同履约保证金 |
1.58万元 |
|||||
房屋现状 |
是否腾空 |
是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否 |
||||
租赁用途 |
商业,限定经营医疗器械、耗材等医疗物资。 |
|||||||
租赁起始日期 |
自2025年12月16日起 |
|||||||
与承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
详见《租赁文件》中“租赁规则及须知” |
|||||||
其他说明要求 |
1、标的成交后,承租人在租赁期间,经营项目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项目:一、二类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经医院同意的三类医疗器械、保健(减肥)类产品、护肤美容类产品; 2、经出租方同意,承租人可以在指定区域设置4台医疗器械自助售卖柜; 3、标的成交后,承租人①不得聘用医院方面的医护人员,以及不当利益输送。②不得安装和使用大功率用电设备。③一年内发生院级以上有效投诉不得超过2次,超过2次的,出租方有权进行处罚,每多一次罚1000元,影响特别严重的出租方有权取消承租资格。④须在租期开始的一个月内开张营业。⑤不能以“绍兴市中医院”的名义开展任何商业活动或广告宣传,并且在承租期间,任何有关医院方面的活动宣传均应事先与出租方(绍兴市中医院)同意,以防公众产生误解。⑥在租赁期间必须承诺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对未按上述承诺而被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处罚,承租人不仅应当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以及经济处罚,并且还将承担由此给出租人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4、标的7号楼1层(临101室、临102室)房产中临101筑面积为25m²,临102建筑面积为12m²,需要承租人在取得承租资格后自己进行门头装修设计,设计应符合医院整体风格,内部装修及柜体摆放符合医院消防安全等相关管理要求,经出租人审核通过后进行装修,店里自行摆放柜台,以上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5、该标的临101室中的电脑、监控设备,临102室中的所有可移动的物品不在本次租赁范围内,成交后,由出租方负责处置清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
|||||||
注:标的以实地看样为准。
二、看样时间及联系人
即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前的工作时间内均可到实地查看。各标的看样联系人:沈勇,联系电话:0575-89107189。
三、竞租人资格条件
愿在底价及以上承租标的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且持有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企业。(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四、本次租赁,标的意向竞租人报名资格确认前需通过资格预审。
1、资格预审时间:2025年11月7日下午2:00至2025年11月14日上午12:00止的工作时间内(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4: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资格预审地点: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产权交易资格预审窗口
3、资格预审需递交的资料
(2)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有效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4)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五、租赁方式
公告期满后,如无合格竞租人报名,则该标的租赁终止;如仅有一人合格竞租人报名,则该标的按公布的底价及条件协议成交;如有两人及以上合格竞租人报名,则进入竞价程序,通过网上竞价方式确定成交人。
六、报名手续
1、注册:首次报名的,需登录绍兴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左上角“产权交易-网上报名入口”,进行会员注册,填写完整身份信息,绑定银行账号。(银行账号必须为意向竞租人本人账号且报名保证金须从该绑定账号汇入保证金账户,否则无效)
2、申请:意向竞租人应在2025年11月7日上午12:00:00至2025年11月14日上午12:00:00(以系统时间为准),登录绍兴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左上角“产权交易-网上报名入口”按钮,进行网上报名,填写报名信息,提交审核。
3、报名保证金缴纳:
(1)缴纳截止时间: 2025年11月14日下午4:00:00
(2)缴纳金额:详见租赁标的概况
(3)缴纳方式:网上银行转账、手机银行转账、银行柜面转账,不支持支付宝、微信等方式。
(4)保证金账户:网上报名申请提交以后,系统自动生成保证金专用账户,账户信息通过手机短信进行通知(如未能收到短信,意向竞租人亦可登录交易系统,在“系统首页-消息预览”栏查看账户信息)。
(5)保证金必须从网上注册时绑定的意向竞租人本人的银行账号中汇入保证金账户,且必须在缴纳截止时间前足额到账(到账时间以银行系统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意向竞租人自动放弃对标的的竞租。
注:因各银行间差异,保证金转账可能会产生手续费且不一定能实时到账,各意向竞租人应事先考虑该等因素,自行承担手续费并预留充足时间提前缴纳保证金,以免延误。
(6)意向竞租人可在交易系统“系统首页-资金管理-普通保证金缴纳查询”栏查看缴纳到账情况。
4、报名资格确认
意向竞租人应在保证金足额到账后,在工作时间内(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2:00至4:00)持以下资料,至本中心二楼产权交易窗口办理报名资格确认,资格确认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下午4:00:00,逾期视为竞租人自动放弃对标的的竞租。(授权委托书、公房租赁竞租承诺格式范本可在中心网站本公告附件栏下载)
(1)应提交以下资料:
(一)营业执照或有关证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有效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三)公房租赁竞租承诺;
(四)出租方出具并盖章的《报名资格审核确认单》。
(2)上述事项若委托他人代理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七、网上竞价时间及竞价原则(标的有两人及以上合格竞租人报名的)
1、自由报价期起止时间: 2025年11月18日 09 时30分00秒
自由报价期结束后进入延时报价期,延时报价周期为 180 秒。
加价幅度:1000.00 元 /年
2、竞价原则
网上竞价活动分为两个报价期,即自由报价期和延时报价期:
(1)报价开始后,即进入自由报价期,竞租人可以对标的充分报价,报价只要不低于当前最高报价且高出部分构成加价幅度的整数倍即为有效报价。
(2)自由报价期结束后进入延时报价期,一个延时报价周期内如无人加价,当前的最高出价者即为标的的最终承租方,报价活动结束;如延时报价周期内有人加价,则以此报价时间为新的延时报价周期起点,等待新的报价,直至某个延时报价周期内没有新的有效报价为止,当前最高有效报价者为标的承租方,报价活动结束。
注:竞租人自备终端进行网络竞价,本中心不提供竞价场所。
八、特别事项
1、租赁文件由竞租人在本公告附件栏内自行下载并使用,本中心不再另行发放。
2、如租赁标的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的,则原承租人须办理相关报名手续后,在同等条件下,可依法享有优先权。
3、如有不明,对租赁规则和网上报名、竞价的有关问题可咨询本中心,联系电话:0575-88024205、88624630、88307039
中心地址:绍兴市越城区洋江西路699号
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