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河沿南北两侧城市有机更新项目设计
东河沿南北两侧城市有机更新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东河沿南北两侧城市有机更新项目已由衢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2512-330800-04-01-450206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业主为衢州市城投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 衢州市城投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衢州市两山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柯城区新桥街以南,长竿街以北,上街以东,马站底以西,东河沿路南北两侧。
2.2 投资估算(或概算):4亿元。其中建安费用预估约3亿元,项目须限额设计,不得超工程费用。设计规模属建筑行业大型项目。
2.3 建设规模:本项目属2026年度新建类项目,地处柯城区新桥街以南,长竿街以北,上街以东,马站底以西,东河沿路南北两侧。项目预计总用地面积29.9亩,总建筑面积约5万平方米,其中地上计容建筑面积约2.9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1万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幼儿园、综合商业街区及地下停车场等,总投资额约4亿元,其中建安费用预估约3亿元。
2.4 招标范围:项目所涉及的幼儿园、综合商业街区及地下停车场等相关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除供配电、燃气、5G通信设计以外所涉及的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和施工过程中的补图、修改、深化、整合、变更和优化等;施工图中不得有需另行委托二次深化设计的内容);设计和施工过程中的补图、修改、深化、整合、变更和优化;提供纸质和电子图纸;根据工程实际需要,指派驻场设计代表;配合编制竣工图,负责审核竣工图并盖章确认;设计人应提供的其他服务;施工及竣工验收阶段、质量保修期的设计服务等工作,并配合招标人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2.5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105日历天[中标通知书签发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含投资估算);项目方案设计批准后2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文件;经有关专家审查后1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文件修改,并向招标人提交全部的正式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初步设计文件经审批后45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正式的施工图设计图纸。]
设计过程中因发包人原因造成设计工作不能如期进行时,各阶段设计图纸的提交时间经发包人确认可作相应顺延。
2.6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7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否
□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
□3.2 自 年 月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
3.3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如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资质等级按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各方须在资质范围内承担相应的专业工程,否则联合体不予认可。项目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3.4浙江省以外设计单位须提供“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备案信息截图”或持有仍在有效期内的浙江省住建厅出具的《外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书》。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5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6 招标人对项目主要设计人员的基本配备数量及资格要求。
序号 |
岗位 |
数量 |
资格要求 |
1 |
★项目负责人 |
1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2 |
建筑专业设计人员 |
1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3 |
结构专业设计人员 |
1 |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
4 |
电气专业设计人员 |
1 |
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 |
5 |
暖通专业设计人员 |
1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 |
6 |
给排水专业设计人员 |
1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
7 |
造价专业人员 |
1 |
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土木建筑专业或安装专业) |
8 |
智能化设计人员 |
1 |
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9 |
景观设计人员 |
1 |
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10 |
驻地设计代表 |
1 |
可由以上项目组人员兼任或另设符合要求的人员 |
备注 |
1.以上所有人员不得互相兼任。 2.在资格审查中对以上带★人员资格及提供2025年9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加盖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印章)进行评审,资信评分配备的人员在投标时根据拟派情况填写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其他人员可在中标后签订合同前确定。 3.以上人员在中标后签订合同前按招标文件要求填报的,经招标人审批同意后作为项目班子人员,且须提供2025年9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加盖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印章),项目班子人员社保由投标人分公司(非独立法人)缴纳的也予以认可,缴纳证明中未明确表示中断缴纳的视为连续,退休人员须提供劳务合同。 4.以上人员如为事业单位附属单位的投标人参与投标,须提供投标人所属事业单位为拟派人员缴纳的2025年9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加盖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印章)及该事业单位出具的投标人为其附属单位的证明材料;如为属于大专院校所属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单位聘请的本校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社会保险由所在院校缴纳的投标人参与投标,则提供拟派人员在所在院校缴纳的2025年9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加盖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印章)及该院校出具的投标人为其附属单位的证明材料。” |
||
(三)其他: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9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3年1 月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0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11 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12 其他要求: 。
4. 招标方式
4.1 公开招标。
5. 定标方式
☑5.1 采用评定分离。
□5.2 不采用评定分离。
6.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6.1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的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6.2 招标人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15万元/家。
6.3 获得设计成果补偿费的投标人所有设计成果使用权归招标人与投标人共同所有。
6.4 投标补偿费由招标人另行支付。
7. 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招标文件获取方法: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qz.gov.cn/)免费下载。
7.2投标人可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网址为 http://ggzy.qz.gov.cn/。确定参加投标的企业可凭本单位CA数字证书登录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按照操作手册在对应模块下载领取。
7.3潜在投标人登录衢州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qz.gov.cn/)办理投标人信息入库(衢州市级交易平台市场主体信息库,下同)备案事宜。
7.3.1未办理企业信息入库的投标人,根据显示界面提示免费注册,填写、上传相关主体信息,带“*”号的必填,填好提交即完成。投标企业同时可申领招投标企业CA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操作可参考衢州市企业入库操作手册(投标人)。
7.4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登录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qz.gov.cn/)--“业务办理”--报名--提出质疑。
7.5招标人将在7.2所述网站发布澄清或修改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布。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采用线下招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年 月 日时 分 (北京时间,下同),递交地点为 。
☑8.2 采用线上招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月29日8时45分(北京时间,下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qz.gov.cn/)。
8.3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jyzx.ggzy.qz.gov.cn/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上发布。
10. 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衢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衢州市钱江大道2号数字经济产业园A座
邮政编码:324000 电话:0570-3056391
投诉受理部门:衢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衢州市钱江大道2号数字经济产业园A座
邮箱: qzszjjztbts@sina.com
邮政编码:324000 电话:0570-3056395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衢州市城投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 :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白云街道三江东路12号1幢708室
联 系 人 :何先生
电 话 : 0570-3056631
邮 箱 : /
招标代理机构:衢州市两山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衢州市柯城区衢时代创新大厦1号楼1416办公室
联 系 人 :王盼
电 话 :0570-3810376
邮 箱 :779042536@qq.com
202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