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元县兰溪桥水库巡护道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序号:庆水公招[2025]09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庆元县兰溪桥水库巡护道路工程已由庆元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庆元县兰溪桥水库巡护道路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庆发改投〔2025〕10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争取上级资金和县财政配套解决。本工程的项目法人及招标人为庆元县水利局,代建单位为庆元县水利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经行业主管部门核准,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择监理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兰溪桥水库库区内。
2.2、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主要涉及濛洲街道和五大堡乡,巡护道路全长为23.944公里,其中利用新老兰荒线公路全长8.140公里,新建巡护道路全长15.804公里(左岸5.426公里,右岸8.349公里,大坝下游2.029公里),路基宽度4.5m,路面宽3.5m,主要建设内容为路基开挖、新建沥青路面、栈桥、路边排水沟、造型护栏、绿化等。
2.3、监理招标范围:庆元县兰溪桥水库巡护道路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及缺陷责任期监理。
2.4、项目监理服务期:施工阶段以及施工间歇期和质量缺陷期的监理服务。
2.5、项目监理服务费:参考《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规定》(2021)规定,本合同工程建设监理费为170.5264万元。本合同工程建设监理费的80%作为最高限价为136.4211万元,高于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本合同工程建设监理费的70%作为控制成本价(119.3684万元),低于控制成本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进入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2.6、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质承担范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公告2021年第9号》文件执行,即持有在有效期内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丙级资质证书的企业,也可参加本项目投标】;
3.2、拟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必须具有水利部(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在投标截止日前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完工验收或经发包人同意的人员变更批复时间]
3.3、拟派本项目监理人员要求:本项目监理人员配置不得少于3人(含总监)。
3.4、根据浙江省水利厅浙水建[2013]31号文的有关规定,监理企业在参加投标前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公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的相关信息。
3.5、投标人及投标文件中拟派从业人员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改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招标人在定标前进行查询);
3.6、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自2022年7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根据省发展改革委浙发改明电〔2018〕13号文的指示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不再以检察机关档案为准,招标人在定标前可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按照招标文件约定对拟中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结果以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网上下载:2025年10月10日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lssggzy.lishui.gov.cn/)上发布并供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下同)为2025年10月31日09时00分,地点为: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濛洲街222号新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四楼418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他内容
(1)根据《浙江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关于共同做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意见》要求对预中标人进行行贿档案查询。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庆元县水利局 代建单位:庆元县水利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庆元县石龙街7号 地 址:庆元县濛洲街道丽晶城商铺45号
联系人:管富 联 系 人:叶俊
联系电话:15988047020 联系电话:13867050559
代理机构:浙江金穗工程项目 行政监督部门:庆元县水利局
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庆元县新建路24号 地 址:庆元县石龙街7号
联 系 人:吴晓枫、金标 联系人:吴明灵
联系电话:0578-2750189 联系电话:0578-6120066
发布公告时间:2025年 10 月 10 日
相关附件下载:
招标公告.pdf
【招标文件】庆元县兰溪桥水库巡护道路工程监理正式稿10.10.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