瓯江诗路文化体验中心项目总承包监理招标公告

瓯江诗路文化体验中心项目总承包监理

招标公告

招标序号:招标序号:YZT-25GE-015号

1.招标条件

瓯江诗路文化体验中心项目已由云和县发展和改革局云和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瓯江诗路文化体验中心项目初步设计批复的函》云发改投[2025]9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业主为云和县农旅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云和县农旅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亿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工程概算11845.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9702.81万元建设规模:项目主体结构为框架结构,地上部分为4层,地下室1层,建筑高度18.4m;总用地面积为:27076.49㎡,其中绿化用地面积17135.9㎡,建设用地面积9940.59㎡,总建筑面积为16604.56㎡,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11747.16㎡,地下总建筑面积为 4857.40 ㎡。总计容建筑面积为11747.16㎡,容积率1.18。占地面积4465.26㎡以及消防、智能化、给排水、绿化、景观、照明、配电等工程,建设地点:云和县石塘镇原石塘小学区块

2.2本次招标范围:瓯江诗路文化体验中心项目总承包所有工程内容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包括施工图纸的交底会审、施工阶段一直到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造价控制、信息管理、组织协调、档案资料的管理、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监督以及对已完工程量的审核等

本次招标控制价156.37万元。

2.3计划监理服务期:

全部工程实际施工期以及间歇期和质量缺陷期的监理服务。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2.6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建设部核发的监理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自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

4)其它材料。

3.4  丽水市  (设区市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公布的监理企业信用评价中须具有 C A、B、C、D、E)等级及以上(以“丽水市智慧工地系统”公布的监理企业 2025年9月份企业信用等级为准)

3.5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3.6   /  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3.7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8自             日以来以总监理工程师身份(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

4)其它材料。

3.9本次招标(允许/不允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合同工程。允许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9.1投标人提供在建工程业主出具的同意书;

3.9.2招标人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工程的具体要求 在建或预中标工程不超过 2 个,且在建或预中标工程必须在云和县行政区域范围内

3.10“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已录入、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未锁定

(三)其他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自20227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招标人在定标前向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

3.1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总监理工程师与企业主要负责人(特指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中载明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3.14投标人或总监理工程师“被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承接业务且在限制期内(含丽水市外)”的,或总监理工程师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或总监理工程师有2个及以上建设行业执(从)业资格但不在同一个单位注册或登记的,或监理班子人员未在投标单位交纳养老保险的,谢绝参加该项目投标

3.15本工程不接受挂靠,有串标、围标、虚假投标及其它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其它相关规定的,将不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后项目监理组人员(含总监)不得在其他工程任职或投标,投标人所派的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有在建或预中标项目且必须符合丽水市的有关规定

4. 招标文件索取途径: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网址: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 ://lssggzy.lishui.gov.cn/

4.2 招标文件下载网址: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 ://lssggzy.lishui.gov.cn/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

4.4 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澄清文件、修改文件等内容,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如有答疑澄清文件,投标人必须下载最新答疑澄清文件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否则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开标。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4.5 未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栏目进行查看。主体库注册咨询电话:400-9980000;CA锁办理及业务咨询详见浙江省CA签章互认系统(https://ggzy.zj.gov.cn/zhejiangnew/ca_system.html)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10220900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lssggzy.lishui.gov.cn/)

5.2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5.3网址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不见面开标”进入。

5.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可在本企业电脑上自行解密(注:丽水市公共资源平台电子交易平台2.0系统不见面开标暂时只能通过PC端签到,无法进行手机签到)。

5.5投标人现场开标地点:云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

5.6本项目在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开展招投标活动,请潜在投标人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登录业务系统办理相关业务。

5.7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新平台采用新的驱动和投标工具,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登录页面下方点击【驱动下载】、【投标工具下载】按钮下载相关软件。

6.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云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址:云和县浮云街道梨园路25号

邮政编码:323600

  话:0578-5122772

投诉受理部门:云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址:云和县浮云街道梨园路25号

邮政编码:323600

  话:0578-5122772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云和县农旅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亿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云和县白龙山街道南山路南段201号                址:云和县白龙山街道新建南路544号

云北智创中心C北9层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人:练建荣

电话:13362499758                        话:13957041505

 

 

20250924

 

 

 

 

 

 

 

 


相关附件下载:
招标公告.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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