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南城富岭A2-20地块项目(一期)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丽水南城富岭A2-20地块项目(一期)已由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部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2509-331151-04-01-668266建设资金来 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丽水元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丽水元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行政监督部门为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地块总建设用地面积:23107㎡,总建筑面积:83146.10㎡,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62203.28㎡,地上计容面积:62113.13㎡,地上不计容面积:90.15㎡,地下总建筑面积:20942.82㎡。地块共有62125F高层,地块沿街裙房一层布置商业、物业等服务用房,地下一层设满铺地下室。建设地点:位于迎宾路与南二路交叉口西北侧地块东北方一期安置房地块

2.2本次招标范围:丽水南城富岭A2-20地块项目(一期)全过程监理,包括施工图纸的交底会审、施工阶段一直到保修阶段的质量监督、进度控制、造价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档案资料的管理、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监督、对已完工程量的审核、配合甲方询价工作、工程竣工验收、结算资料审核、质量缺陷责任期、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等

☑本次招标控制价为2774569元。

2.3计划监理服务期:

全部工程实际施工期以及间歇期和质量缺陷期的监理服务。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设部核发的监理综合甲级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3.2本次招(□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2020 101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总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含)以上房屋建筑工程监理 业绩;

   注:证明材料要求:需同时提供监理合同、工程竣(完)工验收文件。当工程竣(完)工验收文件资料不能体现项目建设规模、项目特征等指标等时可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当无法提供竣工验收文件的则须出具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项目完工证明(完工证明上注明项目规模、项目竣工验收时间等相关内容);总建筑面积、时间均以竣(完)工验收资料上显示为准。

如证明材料载明的相关信息不一致,按以下顺序进行认定:(1)工程竣(完)工验收文件;(2)监理合同;(3)业主证明(4)其它材料。

3.4 丽水市智慧工地系统 公布的监理企业信用评价中须具有 B 等级及以上(以“丽水市智慧工地系统”公布的监理企业202510月份企业信用等级为准);

3.5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3.6               /              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3.7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房屋建筑工程 (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82022101日以来以总监理工程师身份(□承接过/完成过) 总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含)以上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

注:证明材料要求:需同时提供监理合同、工程竣(完)工验收文件。当工程竣(完)工验收文件上述资料不能体现项目建设规模、项目特征、总监理工程师名字等指标等时可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当无法提供竣工验收文件的则须出具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项目完工证明(完工证明上注明项目规模、项目竣工验收时间等相关内容);上述总建筑面积、时间、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均以竣(完)工验收文件显示为准。

如证明材料载明的相关信息不一致,按以下顺序进行认定:(1)工程竣(完)工验收文件;(2)监理合同;(3)业主证明(4)其它材料。

3.9本次招标(允许/□不允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合同工程。允许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9.1投标人提供在建工程业主出具的同意书;

3.9.2招标人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工程的具体要求 在建或预中标工程不超过2个,且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丽水市本级、经开区和莲都区范围外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

3.10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已录入、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未锁定

(三)其他

3.11人及拟派总理工师自202271日起至标截日止行贿犯罪记录(由招标人在定标前向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

3.1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由招标人在定标前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

3.13 总监理工程师与企业主要负责人(特指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中载明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3.14投标人或总监理工程师“被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承接业务(含丽水市外)且在限制期内”的,或总监理工程师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或总监理工程师有2个及以上建设行业执(从)业资格但不在同一个单位注册或登记的,或监理班子人员未在投标单位交纳养老保险的,谢绝参加该项目投标

3.15本工程不接受挂靠,有串标、围标、虚假投标及其它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其它相关规定的,将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4招标文件索取途径: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网址: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lssggzy.lishui.gov.cn/);

4.2 招标文件下载网址: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lssggzy.lishui.gov.cn/),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 CA 数字证书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5 1103日起。

4.4 未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CA 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CA 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 ”栏目进行查看。主体库注册咨询电话:400-9980000CA 锁办理咨询电话:400-08781980578-2292759

4.5 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澄清文件、修改文件等内容,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如有答疑澄清文件,投标人必须下载最新答疑澄清文件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否则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开标。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 1125 10 00 分;

5.2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3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可在本企业电脑上自行解密。

5.4 投标人现场开标地点: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5.5 本项目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为: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 访问 2.0 新平台——不见面开标 ”进入。投标人可在本企业电脑上自行解密,也可携带笔记本电脑在中心开标。

5.6 本项目在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2.0 开展招投标活动,请潜在投标人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 2.0 新平台 ”登录业务系统办理相关业务。

5.7 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2.0 新平台采用新的驱动和投标工具,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 2.0 新平台 ”登录页面下方点击【驱动下载】、【投标工具下载】 按钮下载相关软件。

6、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址:丽水市莲都区城东路99

邮政编码:323000

      话:0578-2131696

投诉受理部门: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址:丽水市莲都区城东路99

邮政编码:323000

      话:0578-2131696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丽水元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丽水市经济开发区绿谷大道238   

联系人:鲁野                           

  话:0578-2992882                   

 

招标代理: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丽水市万丰北路72号金贸大厦1210

联系人:潘丽芳、蔡勇、吴子龙

  话:0578-2668578

                                         本公告发布时间:20251103


相关附件下载:
招标公告.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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