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云县“茭鸭共生”农遗价值创造园及农业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前路乡农遗产业共联道路改造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序号:缙招标QT2025-2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缙云县“茭鸭共生”农遗价值创造园及农业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前路乡农遗产业共联道路改造提升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缙云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缙云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缙云县“茭鸭共生”农遗价值创造园及农业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前路乡农遗产业共联道路改造提升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缙发改投资〔2025〕275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509-331122-04-01-872225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补助及县财政统筹安排解决项目业主和招标人缙云县前路乡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为丽水树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行政监督部门为缙云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项目概算投资为1339.34万元,其中工程费为 1079.6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为 123.58万元,预备费为 63.78万元,本项目涉及前路乡壶大线改造提升10公里、机耕路硬化2公里。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破板修复及路面提升、局部道路拓宽改造、排水设施优化、挡墙修复和交安设施安装等;机耕路路基开挖平整、路面硬化和排水设施等。

2.2技术标准:公路技术等级为级公路。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范围为上述路段的道路破板修复及路面提升、局部道路拓宽改造、排水设施优化、挡墙修复和交安设施安装等;机耕路路基开挖平整、路面硬化和排水设施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4 计划工期 18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2.5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6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否 (本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不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2.7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及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6其他要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遗书(补充答疑、澄清)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202510 10202511 03 ,潜在投标人可在本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和补遗书(如有)。投标人如需施工图纸的,请与招标代理单位联系(联系人:王先生,电话0578-3261696,地址:缙云县问渔西路62号501室)。

4.3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交至邮箱741942440@qq.com,同时电话告知代理单位。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5101616:30。招标人将于20251017日在网上发布补遗书,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自行了解。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11030900

5.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于当日09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缙云县黄龙路48号广电大楼六层)本项目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无须网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招标人定于20251103 0900分在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2举行公开开标。开标时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出席开标活动,若是法定代表人参加活动的,请携带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现场核验签字确认。若是委托代理人参加活动的,请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现场核验签字确认。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出席开标活动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不予唱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上发布。以后如有补遗书、澄清信息等与本项目招标相关的文件,招标人将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上发布投标人自行获取。若投标人未及时获取所造成投标人损失的,一律由投标人自负。

7.其他

根据《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操作指引(试行)及《缙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 5 部门关于印发〈缙云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指导规则(试行)〉的通知》(缙建建〔2023〕27 号)的规定并结合项目的实际,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方法确定中标单位。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缙云县前路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丽水树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前路乡佛堂路11号        址:缙云县问渔西路62号501室

 编:321400                 邮  编:321400

联系人:丁先生                 联系人:耀光

 话:15967252801              话:0578-3261696(15726981021)

 

 

 

行业监督部门电话0578-3015813

  

 

 

本公告发布时间:20251010


相关附件下载:
招标公告.pdf
缙云县“茭鸭共生”农遗价值创造园及农业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前路乡农遗产业共联道路改造提升工程-招标文件(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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