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云新材料产业园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缙云新材料产业园工程已由缙云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代码为:2510-331122-04-01-237190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业主为 缙云县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缙云县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为 丽水诚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行政监督部门为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位于缙云县壶镇镇华孚地块

2.2投资估算(或概算):80000万元。

2.3建设规模: 本项目用地面积约207亩,建筑面积约22万平方,结合壶镇镇四大主导产业,建设大型集成制造业园区,主要建设特种钢及上下游配套、电商行业、新材料交易市场(仓、店、加工三合一)等行业标准厂房。

2.4招标范围:分为一个标段,主要包括方案设计(含估算编制、方案调整)、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交通、建筑绿色节能等)、所有专业施工图设计(含概算调整、建筑绿色节能等)、室内外精装修设计、景观设计及技术咨询服务,承担项目报批报建过程中各类设计、报审配合,施工及设备等招标配合,施工过程中的设计配合,图纸会审、技术交底、施工现场服务、竣工验收、完成备案后续服务等各项内容。

设计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说明、总平面、建筑、结构、基坑围护、地下室含人防设施、采暖通风、空调、电梯、给水排水(满足与周边管网接入设计)、电气、强弱电系统、节能、环保、交通、日照、消防、安防、临配电房各专业设计、钢结构及深化设计、幕墙及深化设计、场外管线、智能化、景观绿化、照明、配套设施、道路、综合管路等与本工程建设相关的所有设计内容。涉及项目专项方案设计的,须无条件配合发包人完成,并与相关专业部门做好设计衔接工作及后期服务配合等所有内容。

2.5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生效后20日内完成设计方案,方案会审通过后30日内提供初步设计文件(含初步设计概算),初步设计审定后45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送审,施工图审查合格后交付全套正式施工图。若招标人对设计任务和进度有其它要求的,设计人应予以配合(若设计人不配合的,由其承担所有责任和损失)。

2.6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2.7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 资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

3.2自  /     /    /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      业绩。

3.3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4     /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5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具有国家注册壹级建筑师资格,且该人员信息已录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

3.6结构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

(三)其他: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2  7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0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11 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12其他要求:           /            

4. 招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 定标方式

5.1采用评定分离。

□5.2不采用评定分离。

6.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6.1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6.2招标人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不补偿         

6.3获得设计成果补偿费的投标人所有设计成果使用权归招标人与投标人共同所有。

6.4投标补偿费由招标人另行支付。

7. 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修改、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 (网址:https://lssggzy.lishui.gov.cn)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s://ggzy.zj.gov.cn/) 

7.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 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网址:(https://lssggzy.lishui.gov.cn)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7.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采用线下招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  /    / (北京时间,下同),递交地点为             /                    

8.2采用线上招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124900分(北京时间,下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

8.3网址: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不见面开标”进入开标大厅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可在本企业电脑上自行解密(注:丽水市公共资源平台电子交易平台2.0系统不见面开标暂时只能通过PC端签到,无法进行手机签到)。

2)投标人现场开标地点: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

3)本项目在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开展招投标活动,请潜在投标人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登录业务系统办理相关业务。

4)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新平台采用新的驱动和投标工具,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登录页面下方点击【驱动下载】、【投标工具下载】按钮下载相关软件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 (网址:https://lssggzy.lishui.gov.cn)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s://ggzy.zj.gov.cn/) 上发布。

10. 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 缙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址: 丽水市缙云县溪滨北路90号 

邮政编码:  321400         

   话: 0578-3016190    

投诉受理部门:  缙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址:  丽水市缙云县溪滨北路90号   

邮政编码:       321400       

   话:   0578-3016190     

11. 联系方式

人:缙云县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丽水诚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 缙云县仙都西入口                  址:缙云县五云街道同心华庭1幢503

人: 姚女士                        人: 杜女士                    

   话:  0578-3289176                    话: 0578-3268860              

   箱:        /                           箱: 562447379@qq.com           

 

20251111

 


相关附件下载:
招标公告.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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