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云县县城建成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项目—东门小区污水零直排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缙云县县城建成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项目—东门小区污水零直排工程缙云县发展和改革局缙发改投资〔2025223号文件准建设,项目代码:2410-331122-04-01-751908 建设资金来县财政统筹安排,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业主为 缙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人为 浙江缙云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为 丽水兴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行政监督部门为 缙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缙云县县城建成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项目—东门小区污水零直排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概算投资1778.8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553.4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73.66万元,预备费51.81万元。项目于缙云县五云街道东门小区。主要内容为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室外管网改造、天然气管道铺设、强弱电管线序化及落地、绿地建设及改造、停车设施建设、充电桩建设、路面破除及修复、外立面修复等。

2.2招标范围: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室外管网改造、天然气管道铺设、强弱电管线序化及落地、绿地建设及改造、停车设施建设、充电桩建设、路面破除及修复、外立面修复等。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13908171

2.3施工总工期260日历天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证书;

3.3自 /  /  /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关键页(含项目名称、金额、发包人、承包人、工期等)扫描件并加盖公章;若联合体投标,牵头人需满足业绩要求。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5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并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已录入;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项目负责人更换的,更换后该人员不得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与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需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项目合同协议书(含项目负责人签字页);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项目负责人任职证明。

3.6  项目负责人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未处于锁定状态 

(三)其他:

3.7 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 1 人;

3.8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 7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或信用中国”为准);

3.11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3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4  /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4.2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上发布。

5.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510月30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4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澄清文件、修改文件等内容,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如有答疑澄清文件,投标人必须下载最新答疑澄清文件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否则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开标。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5 未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栏目进行查看。主体库注册咨询电话:4009980000CA锁办理及业务咨询详见浙江省CA签章互认系统(https://ggzy.zj.gov.cn/zhejiangnew/ca_system.html)。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5  11  24  9  00 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lssggzy.lishui.gov.cn/)

7、不见面系统开标时间及网址

7.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7.2网址: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不见面开标”进入

7.3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可在本企业电脑上自行解密(注:丽水市公共资源平台电子交易平台2.0系统不见面开标暂时只能通过PC端签到,无法进行手机签到)。

7.4投标人现场开标地点: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

7.5本项目在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开展招投标活动,请潜在投标人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登录业务系统办理相关业务。

7.6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新平台采用新的驱动和投标工具,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登录页面下方点击【驱动下载】、【投标工具下载】按钮下载相关软件。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缙云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丽水兴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浙江省缙云县五云街道鼎湖南路88号     址: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五云街道旭山路377号二楼

联系人:     杜先生                         联系人:       郑扬帆       

 话: 0578-3012092                         话:    0578-3996956    

 箱:         /                            箱:    415387217@qq.com     

 

行政监督部门电话:0578-3016190

                                       发布时间: 2025 10  30 


相关附件下载:
招标公告.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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