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太平投资有限公司永胜商厦2号楼1楼117-142号摊位租赁交易公告
- 竞价公告
根据有关规定,丁桥镇招标采购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受海宁市太平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就海宁市太平投资有限公司永胜商厦2号楼1楼117-142号摊位租赁权项目以竞价向社会公开征集竞买人,现公告如下:
一、交易项目
项目名称:海宁市太平投资有限公司永胜商厦2号楼1楼117-142号摊位租赁权
项目编号:DQ2026-03
交易方式:公开竞价
交易内容:海宁市太平投资有限公司永胜商厦2号楼1楼117-142号摊位租赁权项目,共20个标的,标的租赁期限为一年,详见附表。
交易起始价:各标的起始价详见公告附表
二、受让资格
1、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均可参加竞价。
三、交易保证金
1 、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为人民币,具体金额详见附表,竞买人须以现金方式交纳(注明项目编号、竞买标的,*交易保证金必须以竞买人名义缴纳):
2、交易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6年1月31日16:00
四、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6年1月25日至1月31日,上午08:00~11:00,下午13:00~16:00。
2、报名地点:海宁市海涛路2999号永胜商厦1号楼136号。
3、报名时须提交:
①交易保证金缴纳凭证;
②申请人为法人的,提交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交易文件可在报名时领取。
五、竞价会开始(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
1、竞价会开始(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2月2日上午10:00
2、竞价会(报价文件递交)地点:海宁市海涛路2999号永胜商厦2号楼2层201室
六、转让方联系方式
转让方:海宁市太平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海宁市海涛路2999号。
联系人:傅先生 联系电话:13385733217
七、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1、机构名称:海宁市丁桥镇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2、机构地址:海宁市丁桥镇镇中路83号
3、联 系 人:柴女士
4、联系电话:0573-87508931 邮编:314413
5、公告发布媒体: 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海宁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站
公告附表:
标的 |
地址 |
起始价(元/年) |
租赁年限 |
交易保证金(元) |
只限经营类别 |
1 |
永胜商厦2号楼1楼117-118号 |
20000 |
1年 |
5000 |
水产 |
2 |
永胜商厦2号楼1楼119-120号 |
20000 |
1年 |
5000 |
水产 |
3 |
永胜商厦2号楼1楼123号 |
8000 |
1年 |
5000 |
只限服装、小商品类 |
4 |
永胜商厦2号楼1楼124号 |
8000 |
1年 |
5000 |
只限服装、小商品类 |
5 |
永胜商厦2号楼1楼127号 |
20000 |
1年 |
5000 |
机面 |
6 |
永胜商厦2号楼1楼128号 |
8000 |
1年 |
5000 |
只限服装、小商品类 |
7 |
永胜商厦2号楼1楼129号 |
15000 |
1年 |
5000 |
干货(含调味品) |
8 |
永胜商厦2号楼1楼130号 |
8000 |
1年 |
5000 |
只限服装、小商品类 |
9 |
永胜商厦2号楼1楼131号 |
8000 |
1年 |
5000 |
只限服装、小商品类 |
10 |
永胜商厦2号楼1楼132号 |
18000 |
1年 |
5000 |
猪肉 |
11 |
永胜商厦2号楼1楼133号 |
18000 |
1年 |
5000 |
猪肉 |
12 |
永胜商厦2号楼1楼134号 |
15000 |
1年 |
5000 |
杀白鸡 |
13 |
永胜商厦2号楼1楼135号 |
8000 |
1年 |
5000 |
只限服装、小商品类 |
14 |
永胜商厦2号楼1楼136号 |
8000 |
1年 |
5000 |
只限服装、小商品类 |
15 |
永胜商厦2号楼1楼137号 |
8000 |
1年 |
5000 |
只限服装、小商品类 |
16 |
永胜商厦2号楼1楼138号 |
8000 |
1年 |
5000 |
只限服装、小商品类 |
17 |
永胜商厦2号楼1楼139号 |
11000 |
1年 |
5000 |
蔬菜 |
18 |
永胜商厦2号楼1楼140号 |
11000 |
1年 |
5000 |
蔬菜 |
19 |
永胜商厦2号楼1楼141号 |
11000 |
1年 |
5000 |
蔬菜 |
20 |
永胜商厦2号楼1楼142号 |
11000 |
1年 |
5000 |
豆制品 |
注:租赁期限为2026年3月1日至2027年2月28日。
第二部分 竞价须知
1.报价要求
1.1本项目的报价为各标的每年的租赁费用(单位:元/年,按该标的的总面积计算)(详见《报价书》),各标的只能有一个报价,并不得低于竞价起始价。报价四舍五入精确到元。
1.2报价文件在递交截止时间后不得修改和撤消。
2.报价文件的组成
《报价书》(见附件)一份。
3.报价文件编制要求
3.1竞买人应认真阅读和理解竞价文件,并按竞价文件的要求编制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对竞价文件作实质性响应,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
竞买人所报标的只能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3.2报价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报价文件须打印、复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笔书写,并按顺序装订。报价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报价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是竞买人的责任。
报价文件中凡要求盖章、签字处均须由竞买人盖章、签字。报价文件不得涂改。
竞买人提交报价文件正本一份。
3.3报价文件的标记和密封
报价文件应密封递交,报价文件的封面上应标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竞买人名称。未按规定标记或密封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由此造成报价文件被误投或提前拆封的风险由竞买人承担。
3.4报价文件的递交
竞买人应在竞价文件规定的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和递交地点送达报价文件。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机构将拒收报价文件:
(1)竞买人的交易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前到帐的;
(2)竞买人的报价文件不按竞价文件的规定标记和密封的;
(3)竞买人的报价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前递交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4)竞买人在递交报价文件时严重破损或失散的;
(5)竞买人以邮寄等其他形式递交报价文件的。
4.竞价文件答疑及踏勘现场:
交易机构不集中举行答疑会和组织现场勘察,竞买人自行对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由竞买人自己承担。
自行踏勘的,应与转让方联系,联系方式见项目公告。如该标的由原承租人外中标,则涉及标的原装饰物由中标人与原承租人协商处理。
5.开标、唱标
5.1交易机构按竞价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举行竞价会。各竞买人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竞价会并提交报价文件。
5.2若竞买人未出席竞价会,则视为该竞买人自动放弃竞价。
5.3交易机构按报价文件送达时间先到后开、后到先开的原则进行拆封、唱标,唱标记录由各竞买人签字确认。
6.成交原则与标准
1.本项目以竞买人完全响应竞价文件设定的全部责任条款为前提,按每个标的的最高有效报价确定该标的的受让方。最高报价非原承租人出价的,原承租人明确以该最高报价行使优先权的,则确定该标的受让方为原承租人,成交价为该最高报价;如原承租人对此最高报价放弃行使优先权且出现最高有效报价相同的情况,则抽签确定受让方。
2.首次出租的标的,以竞买人完全响应竞价文件设定的全部责任条款为前提,按每个标的的最高有效报价确定该标的的受让方,报价相同则抽签决定受让方。
7.修正原则
报价文件计算、书写等错误的,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正:
(1)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以修正后的总价作为最终有效报价。
8.无效标(标的)原则
8.1报价文件未按竞价文件规定要求进行签署、盖章的;
8.2报价文件《报价书》填写不完整或字迹不能辩认的;
8.3报价低于起始价的;
8.4竞买人提供的有关资料被确认是不真实的;
8.5竞买人拒绝按竞价文件修正原则对报价文件进行修改的;
8.6竞买人的报价文件有类同或有串标嫌疑的;
8.7竞买人有违法、违规行为影响本次竞价公平、公正的。
9.成交及签订合同
9.1交易机构按成交原则与标准确定各标的的受让方。
9.2交易机构当场与受让方签订《成交确认书》。受让方拒签《成交确认书》的,视为放弃受让,取消其受让资格,其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受让方改为该标的报价次低的竞买人,或重新组织竞价。
9.3受让方应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交纳履约保证金、与转让方签订合同(见附件)。受让方如未按规定与转让方签订合同并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将取消其受让资格,其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受让方改为该标的报价次低的竞买人,或重新组织竞价。给转让方造成的损失超过交易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履约保证金按标的三年总价5%交纳至转让方指定账户,期满后由受让方履行所有义务后退还(不计息)。
9.4《成交确认书》、竞价文件、报价文件等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9.5受让方如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项目要求行为的,则取消该受让方的所有标的的受让资格,其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受让方改为该标的报价次低的竞买人,或重新组织竞价。
10.交易保证金的退还
10.1竞买人未竞得标的的交易保证金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3个工作日内由海宁市太平投资有限公司无息退还;
10.2竞买人竞得标的的交易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按规定交纳合同履约保证金后自其提出退还保证金申请起3个工作日凭合同复印件内无息退还。
11.出具交易凭证
交易中心在确认《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合同》已生效并在受让方支付交易价款后2个工作日内凭《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合同》复印件和支付价款凭证出具《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凭证》。
12.其他说明
12.1合同签订后,在合同有效期内,除合同规定外,无论何种原因成交价为固定价格,不予调整。竞买人应考虑合同有效期内的一切风险因素。
12.2本租赁权按现状(竞买人自行踏勘)发包,其面积以公告为准,为经营所需的的装饰、水电增容、物业费及税金等所有费用和开支,由受让方自己承担。
12.3受让方在租赁期内不得经营产生噪声、废气等影响周边住户。
12.4受让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不得将房屋转租于他人,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转租的,必须经转让方同意并交全相关备案资料,擅自转租的转让方有权在合同期内收回出租房屋。
12.5租赁期内如需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水电扩容等必须书面向转让方提出申请,转让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装修或扩容;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如出现擅自破坏墙体损坏房屋的主体结构和外观整洁度,转让方有权作出相应处罚。合同期满后、合同解除或终止装修设施或新增固定设施(不可拆除部分)无偿归甲方,乙方不得拆除,甲方不作任何补偿。增设的他物(可拆除部分)由乙方自行拆除,损坏部位的必须由乙方恢复原状,或照价赔偿。
12.6租金交款方式:现金或转帐。
交款时间:本项目租金采用按年支付及先付后租的原则。第一年租金在双方签订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后二年则在上年度到期前一个月内付清。租金付款方式以受让方一次性全额整体现金付清或转账。交款时间如遇拖延,由转让方在履约保证金中抵扣滞纳金,计算标准按水费滞纳金收缴标准计收。
12.7受让方如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提前退出的,转让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
12.8如受让方需税务发票则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附件1:
受让申请书
海宁市丁桥镇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海宁市太平投资有限公司永胜商厦2号楼1楼117-142号摊位租赁权项目(项目编号:DQ2026-03)竞价文件已阅悉,我方完全接受并愿意遵守竞价文件全部条款,均无异议。
我方正式申请参加 年 月 日在海宁市海涛路2999号2号楼2层201室开标室内举行的 号标的竞价活动,并缴纳保证金 元整。
若能竞得该标的,我方保证按照竞价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履行全部义务。
若我方在竞价活动中,出现不能按期付款或有其他违约的行为,我方愿意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特此申请和承诺。
申请书附件 份。
申请人: (加盖公章,个人按指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联 系 人:
电 话:
单位地址: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委 托 人 |
受 托 人 |
|||
姓 名 |
|
姓 名 |
|
|
性 别 |
|
性 别 |
|
|
出生日期 |
|
出生日期 |
|
|
证件号码 |
身份证( )护照( ) |
证件号码 |
身份证( )护照( ) |
|
|
|
|||
本人授权 代表本人参加在海宁市海涛路2999号2号楼2层201室开标室举办的 项目(DQ2026-03)交易活动,代表本人签认《成交确认书》等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件、凭证等。 受托人在该项目交易活动中所做出的承诺、签署的合同或文件,本人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委托人(签名): 年 月 日 |
||||
备 注 |
兹证明本委托书确系本委托人 亲自签署。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
附件3:
报价书
项目名称 |
海宁市太平投资有限公司永胜商厦2号楼1楼117-142号摊位 租赁权 (项目编号:DQ2026-03) |
|
竞买人 |
|
|
竞买标的 及报价 |
号标的 |
大写人民币 元/年 (¥ 元/年) |
备注:
1、竞买人填写本表时应事先阅读并遵守交易文件,查验及明确标的现状及范围界定,清楚了解质量状况。
2、表格不得涂改,涂改无效。
3、竞买人为个人的,须在签名处加印指纹,法定代表人一栏不用签字。
4、报价为该标的每年的租赁费用(按该标的总面积计算),不得低于起始价,报价四舍五入精确到元。
竞买人签名(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