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山广场(暂定名)项目精装修工程一标段(商业公区)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尖山广场(暂定名)项目精装修工程一标段(商业公区)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广
2410-330481-04-01-653856
100%
广
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45287.27
45287.27
43137.27
7968.07
2.2
广 1
( 1# , , );2# 3-1# 3-2#
2 3 ,1 2 ,
559.1029
2.3 施工总工期:
150 日历天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
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不低于 40%) 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
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
2021-01-01
1 400
200
心不在中标通知书上盖备案章的,可以提供当地交易中心-中标公告的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 业绩;
3.4 本次招标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
/
3.6
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
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1
400
备案章的,可以提供当地交易中心-中标公告的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 业绩;
3.8
附表规定
(三)其他:
3.9
少于
1 个;
3.10
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
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5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6
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6上述3.10-3.14条内容无需提供网页截图或证明,只需在“投标承诺书”中进行承诺即可。
标项目投标
4.招投标方式
4.1 公开招标。
4.2
采用评定分离,
不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交易平台(海宁)
5.2
http://117.149.147.223:8081/TPBidder/memberLogin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
2026 5 29 2026 6 22 15 30
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2026-06-22 15:30
平台:
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交易平台(海宁)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海宁市尖山新区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国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海宁市尖山新区
地址:
98
商务楼南 4
联系人:
许先生
联系人:
张女士
电话:
0573-87215312
电话:
0573-80709920
邮箱:
/
邮箱:
/
8.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
海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0573-87287073
2026-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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