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台港航道通港达园提升工程

(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梅台港航道通港达园提升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浙江省港航管理中心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梅台港航道通港达园提升工程设计的批复(浙港航〔2026〕3 号)(项目代码:2604-330421-04-01-608641)(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 ,财政确认书已由嘉善县财政局善财采确[2026]940号、善财采确临[2026]941号批复,施工图设计已由 /(批准机关名称)以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项目业主为 嘉善县港航管理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财政部门拨款 (资金来源),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 嘉善县港航管理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 浙江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实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嘉善县陶庄镇梅台港航道

规模:工程起自梅坛港枢纽工程衔接处,终于陶庄作业区,里程约3.28 公里,按内河限制性准Ⅲ-a 双线航道标准进行养护,设计最高通航水位 1.76 米(85 国家高程,下同),设计最低通航水位0.36 米。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新建和加固护岸约 850.0 米(其中包含创新型护岸试验段约 373.4 米),生态护岸约 1680.0 米,系缆锚桩 17 根,疏浚土方约 11.2 万立方米(其中3.6万立方米由陶庄镇实施,不在本次招标范围),以及航标等配套设施。内河1000吨级航道工程。

2.2 技术标准:梅台港航道通港达园提升工程按内河限制性准Ⅲ-a 级双线航道标准航道进行整治提升。

新建护岸采用 U 型钢板桩或 U 型预应力混凝土板桩+混凝土帽梁+生态砌块结构,护岸顶标高为2.66 米;加固护岸采用 U 型钢板桩+钢筋混凝土帽梁+生态砌块结构,压顶标高为 2.05 米;生态护岸采用塑钢板桩+钢筋混凝土帽梁结构,压顶标高为 1.50 米。

试验段一长度为273.4 米,采用 U 型预应力混凝土板桩+高压旋喷桩+混凝土帽梁+生态砌块结构;试验段二长度为 100 米,采用 U 型预应力混凝土板桩+压密注浆+混凝土帽梁+生态砌块结构。监测方案按《梅台港航道通港达园提升工程现场试验段监测方案》开展。

试验段施工要求:试验段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须配合并满足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测及检测单位提出的相关要求。监测内容详见《梅台港航道通港达园提升工程试验段监测方案》。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招标范围:新建和加固护岸约 850.0 米(其中包含创新型护岸试验段约 373.4 米),生态护岸约 1680.0 米,系缆锚桩 17 根,疏浚土方约 11.2 万立方米(其中3.6万立方米由陶庄镇实施,不在本次招标范围),以及航标等配套设施等全部施工完成及缺陷责任期的缺陷修复及保修期内的保修,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施工设一个标段。

概算造价:项目概算2906万元,建安费金额约为2636万元。

2.4 计划工期 :18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1年(疏浚部分不设缺陷责任期),绿化养护期2年。

2.5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6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7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 ,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 40%) 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 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资质 ,满足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 ,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投标截止时间当期为 AA 级信用等级(专业 : )的企业 ,最多可参加 2 个标段的投标(允许中1个标段),其它企业可参加1个标段的投标 ,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 投标人可参加1个标段的投标 ,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组成同一联合体参与投标的除外),否则 ,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 https://zxgk.court.gov.c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7 其他要求:对应施工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投标人提供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证明”,且“资质动态核查证明”上核查发布日期2026年5月25日(周一))。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 1 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和补遗书(补充 、答疑、澄清)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6年5月11日2026年6月2日下午14:30时

4.3 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 CA数字证书登录“ 电子交易平台 ”( 网址 :“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嘉善)(网址http://ggzy.jxszwsjb.jiaxing.gov.cn/ZLJSTPBidder/memberLogin) ),在本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和补遗书 。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下载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 ,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4 未取得“ 电子交易平台 ”CA 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 ,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 ,取得CA 数字证书。

4.5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 ,通过“ 电子交易平台 ”提交 。提交疑问截止日为

2026年5月15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 ,下同 )。招标人将于2026年5月18日在网上发布补遗书 。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 ,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 。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 ,责任自负。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 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 ,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 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_________________ ,集中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预备会时间 :_________________ ,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下同 )为2026年6月2日下午14:30时

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 ,上传至“ 电子交易平台 ”。本次招标不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5.4 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 ,“电子交易平台 ”将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项目公告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嘉善)(https://jxszwsjb.jiaxing.gov.cn/col/col1229743605/index.html)上发布。

7 .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嘉善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嘉善县世纪大道169号

邮 编:314100

电 话:0573-89102980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嘉善县港航管理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嘉善县平安路136号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古墩路紫金广场 C座905室

邮政编码:314100 邮政编码:310000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0573-84129538 电话:0571-87758769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971769168@qq.com

传真:/ 传真:/

附录

 

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标 段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投标人应具备 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资质 ;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投标人提供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证明”,且“资质动态核查证明”上核查发布日期2026年5月25日(周一))。

 

联合体投标时 ,联合体各成员资质要求 :______/___________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标 段

财 务 要 求

/

承诺营运资金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由投标人自行决定采用银行信贷证明或财务能力承诺书)。

采用财务能力承诺书的,应附招标公告发布后银行出具的不少于要求流动资金的银行存款证明)。

若采用银行信贷证明,开具银行信贷证明的银行级别:县(区、市)级及以上银行。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 段

业 绩 要 求

/

 

2021年1 月1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 以来 按一个标段成功完成过IV级及以上内河航道护岸(不含港口工程护岸)新(改)建工程的施工;

注 :1、投标人应在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后附相关资料 ,所附资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5.3 项规定。

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 段

 

信 誉 要 求

/

 

 

 

不得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1.4.4项情形。

注:投标人应在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后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在信用中国网站或“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

 

附录 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最低要求)

 

人 员

数 量

资 格 要 求

 

 

 

 

 

项目经理

 

 

 

 

 

1

1 、担任过IV级及以上内河航道护岸(不含港口工程护岸)新(改)工程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或项目总工 ,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有 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专业及等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工程师及以上 技术职称;

2 、有效期内的 ( ☑公路水运/□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类);

3 、拟任项目经理投标截止时间未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任项目经理(包括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项目技术负责人

 

1

水运类工程师及以上 技术职称。

安全负责人

 

1

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类)。

注: 1. 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该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 ,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交工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

2. 拟委任项目经理是否有在建合同工程按以下原则认定:

1 )若该合同工程协议书尚未签订,则其中标通知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和备选项目经理均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2 )若该合同工程协议书已签订的 ,则仅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3)该合同工程未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前,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已经更换的,则现任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同时应在投标文件中附该合同工程项目发包人的同意更换证明材料 ,否则更换前后的项目经理均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3. “在建合同工程范围 :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建设工程 ,不受地域 、行业和投资性质的限制。

4. 所附资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5.5 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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