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鹃湖片区水生态修复项目(主湖区)施工监理

海宁市鹃湖片区水生态修复项目(主湖区)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海宁市鹃湖片区水生态修复项目已由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 2505-330481-04-01-732735,招标人为海宁市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 上级补助及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一、本次招标内容

1招标范围:(1)沉水植物恢复工程:沉水植物恢复工程种植总面积不少于62;(2)生境改善工程:1在鹃湖主湖区布置生态围隔长度约4400m2野杂鱼清理(赶鱼)总面积约90.47万㎡,改善鹃湖区块面积约90.47万㎡;本工程建安工程费约4000万元。本次招标为海宁市鹃湖片区水生态修复项目(主湖区)施工全过程监理及缺陷责任期监理。计划施工工期为20261130日前完工。监理服务期:施工时的监理服务期+审计配合期+24个月缺陷责任期。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1、具有国家水利部核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驻本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水利部注册的水利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且不得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总监理工程师,【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无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档案记录

5、水利监理企业及其拟派水利监理人员(指总监理工程师)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https://jsgl.slt.zj.gov.cn/jssc/#/homepage/index)”公示;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本工程不进行现场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64日至20266151430分,登陆“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通过“海宁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主登记。(未领取CA锁的单位,请参照《关于海宁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主体注册及CA锁办理的通知》,在线办理CA锁)。

3.2招标文件等通过“海宁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登记后自行下载。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地点:海宁市建设大楼(海宁城投)10楼西连廊开标室。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5.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网站https://jxszwsjb.jiaxing.gov.cn/col/col1229743950/index.html)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宁市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海宁市人民路149-2号             地址:海宁市长丰路436号保安大厦10层        

   编:  314400                            编:  314400                 

人:  许女士                         人: 金女士                

   话: 0573-80771588                      话:0573-87297016    

   真:                                    真:0573-87297016      

日期:2026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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