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王庙镇之江路及支路改扩建EPC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WM202601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周王庙镇之江路及支路改扩建EPC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2510-330481-04-01-909056、2507-330481-04-01-222868、2507-330481-04-01-990212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宁市融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周王庙镇之江路及支路改扩建项目,由之江路(兴周路-出港道路)改扩建工程、之江路(G525国道-兴周路)改扩建工程、之江支路(之江路-蔡家石桥)改扩建工程3个项目组成,本次招标项目道路总长约1721米,内容包括道路、排水、绿化、综合管线(电力、通信、智慧交通、路灯等)。

具体项目:

1、之江路(兴周路-出港道路)改扩建工程

道路桩号K0+333.964-K0+754.991,K0+773.036-K1+534.031,道路长度为1182.022米,沥青路面面积29810m2,人行道面积6100m2;

2、之江路(G525国道-兴周路)改扩建工程

道路桩号K0+020-K0+333.964,道路长度为313.964米,沥青路面面积9750m2,人行道面积1080m2;

3、之江支路(之江路-蔡家石桥)改扩建工程

道路桩号K0+031.897-K0+257.6,道路长度为225.703米,沥青路面面积3700m2,老路破除1794m2;

2.2 建设地点:海宁市周王庙镇

2.3 招标范围:周王庙镇之江路及支路改扩建EPC项目监理、全过程造价跟踪审计等工程相关所有全过程内容。

2.4服务期限:自咨询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直至工程竣工验收通过、配合工程结算审计及工程保修期内的配合服务结束为止。

2.5标的概算:约89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须包含工程造价咨询内容,并同时具备综合监理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3.2 投标人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具有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

3.3 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供《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3.4 投标人不在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或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期限内。

3.5 未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浙江)”网站(http://credit.zj.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即失信惩戒名单)。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的联 合体,联合牵头人须为工程监理”企业,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7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9招标人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工程的具体要求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9-2013)要求,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只宜担任一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当需要同时担任多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时,须经建设单位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二项;如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有任何一个在监工程的,都须经原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后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原建设单位书面同意的资料原件(加盖原建设单位公章)附于资格后审资料中,格式自定;如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的,视为原建设单位不同意该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参与本项目投标;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最多只能有0项在监工程。(在监合同工程和人员信息可参考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发布的信息。)

4. 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5 06日至202605 15 13:30止,登陆“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通过“海宁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111.1.30.163:8085/TPBidder/memberLogin)”自主登记。(未注册的单位,请参照《关于海宁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主体注册及CA锁办理的通知》进行注册及办理)。

4.2 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通过“海宁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登记后自行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规定,地点为:浙江省海宁市周王庙镇政务服务中心(浙江省海宁市周王庙镇革兴路41号一楼)为避免人员聚集,投标人可不参加开标会,投标文件递交后立即离开。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https://jxszwsjb.jiaxing.gov.cn/col/col1229743950/index.html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人:海宁市融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锦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海宁市周王庙镇桑梓南路501号    地址:海宁市文宗南路96号新桥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四楼

   编:314400                                         编:314400

人:先生                                      人:马先生

   话:15157422949                                   话:0573-87808008

   真:   /                                           真:/

 

监督部门:海宁市周王庙镇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人:许女士

联系电话:0573-87533798

地址:海宁市周王庙镇革兴路41号

202605 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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