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秀智创项目勘察设计服务
招标公告
产秀智创项目已由嘉兴市秀洲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基本信息表(2604-330411-04-01-205909)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嘉兴市产秀科创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嘉兴市产秀科创发展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中惠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1建设地点:嘉兴市秀洲区,东至职校路,西至沙河路,南至大德路,北至兴园路。
2.2投资估算(或概算):总投资112087.85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83831.29万元,本次招标部分估算价为1354.3221万元。
2.3建设规模:项目建设用地面积123237平方米(约185亩)。建筑类型包括研发区、产业区、宿舍、公寓、食堂、商业及后勤。
2.4招标范围:产秀智创项目的方案设计和方案优化(含估算编制和调整)、初步设计和设计调整(含概算编制和调整)、施工图设计和设计调整、工程勘察、日照分析报告、交通影响评价、土壤氡检测报告以及相关审批、报批、评审、施工图设计审查等工作的协调、配合和设计的后续服务等,并全力协助业主做好本项目各阶段设计沟通及其他配套服务工作。主要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各建筑、结构、给排水、光伏、充电桩、电气、消防、弱电、强电、暖通、建筑幕墙、装饰装修、海绵城市、建筑设备(含电梯等)、交通标识及设施、室内外照明及泛光、绿化景观、室外附属(含道路、雨污水等)、供水(总表后)、供电(总表后)、数字电视配线、三网融合、无线覆盖及燃气等一切与本项目有的所有内容的设计,满足招标人整体进度需求、项目造价、招标的要求和相关配合、审核工作。
2.5勘察设计服务期限:①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含)内完成方案优化,②方案确定后30日历天(含)内完成初步设计,③初步设计审查通过后45日历天(含)内完成施工图设计,④工程勘察在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含)内完成并提供全部勘察成果报告,⑤其他各专业工程设计服从总体工程进度安排。
2.6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7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否
□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2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 业绩。
3.3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如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具备相应设计资质且承担本项目设计工作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单位;②联合体投标由不超过 2 家具有相应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组成,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相关资质;③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次投标活动和合同的全面实施,项目负责人须由牵头人单位拟派;④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本项目向项目法人承担连带责任;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投标文件中除联合体协议书需联合体双方盖章外,其余部分可仅盖联合体牵头人章。
☑3.4省外企业提供进浙备案证明(相关手续按嘉建(2015)1 号文件规定执行)或提供信息公开网页打印件(在“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信息公开)。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5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注:①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牵头人单位人员;②投标截止日前投标人为其连续6个月及以上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出具时间须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
☑3.6注:拟派岩土工程勘察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注:投标截止日前投标人为其连续6个月及以上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出具时间须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
(三)其他: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0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11 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12其他要求:上述3.8~3.10条投标人无需提供网页截图或证明,只需在投标承诺书中进行承诺即可。
4.1公开招标。
□5.1采用评定分离。
☑5.2不采用评定分离。
6.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6.1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6.2招标人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6.3获得设计成果补偿费的投标人所有设计成果使用权归招标人与投标人共同所有。
6.4投标补偿费由招标人另行支付。
7.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修改、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嘉兴)。
7.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嘉兴)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7.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6年5月9日至2026年6月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8.1采用线下招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 6 月1日15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递交地点为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嘉兴市市政府西侧,嘉兴市广场路 350 号蒋水港桥西侧)规定开标室。
□8.2采用线上招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下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行政监督:嘉兴市秀洲区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邮政编码:314000
电 话:0573-83675090
投诉受理部门:嘉兴市秀洲区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邮政编码:314000
电 话:0573-83675090
招 标 人:嘉兴市产秀科创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惠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嘉兴市秀洲区新城街道东港文化中心 地 址:嘉兴市中山西路299号兴业大厦521室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 系 人:万晓峰
电 话:0573-82871765 电 话: 0573-82725567
邮 箱: / 邮 箱:15113357@qq.com
2026年 5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