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船设施迁建工程

招标公告

停船设施迁建⼯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停船设施迁建⼯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列入计划,项目业主为海宁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下称招标人),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交通安全设施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主要工程数量和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宁)(http://jxszwsjb.jiaxing.gov.cn/hnmain/)。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本工程主要内容为海宁市交通运输执法队盐官中队拟搬迁至盐官公路应急中心站点,为满足航道行政执法工作需要,为执法艇提供停泊场所,拟在盐官公路应急中心临河处实施停船设施迁建工程,新建执法艇停船泊位 2个,并配套水电、道路等附属设施。招标算约38.2万元。

2.2工期

工期要求:6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

质量目标: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同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体参见资格后审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 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和图纸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 4  30 日至2026 5  9日上午09:30止,登陆“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通过“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上投标平台”自主登记(未领取CA锁的单位,请参照《关于办理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CA专用锁)的通知》,到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办理)

    4.2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登记后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 5  9 现场递交标书的投标人应于当日0930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海宁市交通运输局九楼开标室(海宁市海州西路85号)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https://jxszwsjb.jiaxing.gov.cn/col/col1229743950/index.html)上公布。  

7. 联系方式

   人:海宁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海辰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址:海宁市

   址:海宁市钱江西路178号钱江大厦9楼

  邮政编码:314400

  邮政编码:314400

   人:钱女士

   人:贾先生

      话:0573-87289900

      话:0573-87297011

      真:/

      真:0573-87297011

              

 

2026 4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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