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高新区启辉路西侧之江北路北侧地块项目电梯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招标文件公示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宁市高新区启辉路西侧之江北路北侧地块项目,已由海宁市发展改革局准,项目代码2508-330481-04-01-608195,招标人为海宁市仰联潮源置地有限公司,资金来源招标人自筹解决。本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电梯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海宁市长安镇东至启辉路,南至之江北路,西至规划道路,北至规划商业用地。

2.2招标规模:14台电梯设备采购安装轿厢装修;

2.3概算投资:约330万元

2.4招标范围:海宁市高新区启辉路西侧之江北路北侧地块项目电梯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14台电梯设备采购安装及轿厢精装修。 

2.5设备供应及安装周期(服务期限)满足项目总体进度要求,全部设备供应时间为接到招标人供货通知后60日历天内进场,设备进场后确保3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设备安装调试、试车运作并达到验收条件。电梯设备安装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存在分批次安装、取得准运证的可能,请投标人在报价中充分考虑,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产品生产商或经销商;

3.2具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或省级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有效期内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曳引驱动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等级;

3.3如是经销商投标的,须具有投标产品生产商针对本工程出具的唯一授权证书,且授权的电梯制造商必须满足上述对电梯制造商的要求;

3.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允许电梯制造企业(或其唯一授权代理商)和具有电梯安装资质的法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须为电梯制造企业或其唯一授权代理商,并出具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http://117.149.147.223:8081/TPBidder/memberLogin)”。

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http://117.149.147.223:8081/TPBidder/memberLogin)”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        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开标地址:https://xeys.zjhnztb.com/BidOpening_new/bidhall/default/login。具体操作流程参见《关于推行网上不见面开标的通知》http://jxszwsjb.jiaxing.gov.cn/hnmain/ztbdt/002005/20210726/77ce18d2-82bd-4af8-bda6-4280a87b0183.html。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相对应栏目将投标文件上传完毕。

5.2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人:海宁市仰联潮源置地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海宁市群益路115号                 址:海宁市海洲街道长丰路436号保安大厦10

   编:314400                             编:  314400                 

人:女士                          人:  金女士                 

   话:0573-80708296                      话:0573-87297016           

 

 

 

质疑投诉受理部门:

招标人:海宁市仰联潮源置地有限公司

 0573-80708296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话:0573-87297016

监督管理部门:海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话:0573-87287073/87289203

 

2026      

    资格评审强制性标准

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有效营业执照

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提供扫描件)

2

企业资质

具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或省级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有效期内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曳引驱动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等级;(提供扫描件)

3

企业类似业绩

投标人自202111日至今,完成过合同金额200万元及以上类似电梯采购与安装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包括以下3项:(1)竣工验收相关资料。(2)提供中标通知书(经主管部门备案,若业绩所在地的公共资源中心不在中标通知书上盖备案章的,必须提供当地交易中心中标公告的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3)电梯采购与安装合同;提供的资料应能反映工程规模及造价,如上述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需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竣工验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等。如所提供的资料未能反映招标文件要求的,可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处理方法处理。

4

经销商唯一授权书

如是经销商投标的,须具有投标产品生产商针对本工程出具的唯一授权证书,且授权的电梯制造商必须满足上述对电梯制造商的要求;(提供扫描件)

5

联合体协议书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允许电梯制造企业(或其唯一授权代理商)和具有电梯安装资质的法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须为电梯制造企业或其唯一授权代理商,并出具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6

其他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注:1.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2、如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人员证书提供新版的(未采用电子版证书的除外),可提供政务网上带二维码的证件扫描件。

3、提供的资料需清晰可辨,二维码可扫,如提供的资料模糊,导致无法辨析、扫描失败等情况的,按不利于投标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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