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60沪昆高速公路桐乡高桥段改建工程配套项目-高桥街道小三改改路(越丰村、龙南村)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60沪昆高速公路桐乡高桥段改建工程配套项目-高桥街道小三改改路(越丰村、龙南村)项目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发展改革委关于G60沪昆高速公路桐乡高桥段改建工程初步设计批复的函》(浙发改项字[2025]419号),施工图已由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案卷号:浙交许[2026]5000461号)批复。项目业主为桐乡市人民政府高桥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桐乡市人民政府高桥街道办事处,招标代理机构为:嘉兴艺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原有道路改建:越丰村3条路总长570米、龙南村17条路总长2872米、改建排水、新建交安设施、新建迁移路灯、新建桥梁1座(长16米、净宽3.5m)。

2.2技术标准:按照交通运输部颁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规定的三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30km/h。

2.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一个施工标段,即TJ01标段

TJ01标段:主要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安工程、照明工程等的施工和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建筑安装工程费约1159.7200万元。

2.4计划工期:5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5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6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7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自2021年1月1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以来,完成过一个合同金额700万元及以上三级及以上的新(改、扩)建公路工程(含路基、路面工程)施工(不含大中修、整治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及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中的施工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根据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以投标截止时间有效的信用评价结果为准),投标截止时间当期及上一期均为AA级信用等级的企业,最多可参加2个标段的投标(允许中1个标段),其它企业可参加1个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 投标人可参加1个标段的投标,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遗书(补充、答疑、澄清)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6年4月28日至2026年5月19日10:00时止。

4.3潜在投标人登录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桐乡)(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jxszwsjb.jiaxing.gov.cn/col/col1229744142/index.html下载招标文件和补遗书。

4.4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通过交易平台提交并将疑问盖章扫描件或复印件发送至邮箱3042094212@qq.com。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6年5月4日16:30分(北京时间,下同)。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日7天前(如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在投标截止日15天前)在网上发布补遗书。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5月19日10:00时,投标人应当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送至浙江省桐乡市康民东路58号桐乡市公共服务中心1号6楼西厅(桐乡市公证处)

5.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本工程不要求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文件采用邮寄方式或直接送达方式递交(以邮寄快递方式递交的,请选择工作时间内送达,工作时间: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并在快递单上注明项目名称。送达前请联系收件人当面接收)。无论采用何种方式递交投标文件均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逾期送达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收件人:顾烨琰,联系电话:18768322894,由公证人员做好投标文件签收记录)。请各投标人务必提前沟通好接收投标文件事宜,并充分考虑投标文件递交所用时间,以确保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

    5.4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将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桐乡)https://jxszwsjb.jiaxing.gov.cn/col/col1229744142/index.html、浙江省公共服务平台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桐乡市人民政府高桥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嘉兴艺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桐乡市高桥街道                        地址:桐乡市梧桐街道逾桥东路602号

邮 编:  314500                            邮 编:  314500                       

联系人:  曹先生                           联系人:  顾女士                     

电 话:  13857350122                       电 话:  0573-88988592                  

传 真:            /                       传 真:             /                   

 

监督部门:桐乡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桐乡市梧桐街道西街5号  

电 话:  0573-88022099     

传 真:            /         

  2026年4月28日

附录1资格审查件(资质最低条件)

 

标段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TJ01标段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标段

财务要求

TJ01标段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业绩要求

TJ01标段

202111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以来,完成过一个合同金额700万元的三级及以上的新(改、扩)建公路工程(含路基、路面工程)施工(不含大中修、整治工程)

注:投标人应在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202111以来完成的主要类似项目情况表后附相关资料,所附资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项规定。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

信誉要求

TJ01标段

 

不得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1.4.4项情形。

注:投标人应在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后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网页截图。

 

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最低要求)

 

标段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TJ01标段

项目经理

1

1、担任过202111日以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三级及以上的新(改、扩)建公路工程(含路基、路面工程)施工(不含大中修、整治工程)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或项目总工,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的施工负责人),  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 (专业及等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工程师及以上_技术职称;

2、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拟任项目经理投标截止时间未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任项目经理(包括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项目技术负责人

1

 高级工程师及以上 技术职称;

安全负责人

1

 工程师及以上 技术职称;

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注:1.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该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交工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2.拟委任项目经理是否有在建合同工程按以下原则认定:

(1).若该合同工程协议书尚未签订,则其中标通知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和备选项目经理均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2).若该合同工程协议书已签订的,则仅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3).该合同工程未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前,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已经更换的,则现任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同时应在投标文件中附该合同工程项目发包人的同意更换证明材料,否则更换前后的项目经理均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3.“在建合同工程范围: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建设工程,不受地域、行业和投资性质的限制。

4.所附资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5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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