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兴汇实业有限公司智能光电片区城市更新项目配套工程一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浙江兴汇实业有限公司智能光电片区城市更新项目配套工程一期已由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部以嘉开经发初〔2026〕3号(项目编码2512-330451-04-01-779890)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浙江兴汇实业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浙江兴汇实业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行政监督部门为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交通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浙江兴汇实业有限公司智能光电片区城市更新项目配套工程一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约4344.83 万元,工程概算约4344.83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约2256.44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嘉兴市塘汇街道1-17单位内,平安路北起中环北路地面道路,南至锦绣路,长约370 米,规划宽28米;规划支路整体呈东西走向,西侧靠近和风港,向东按规划线形延伸至六里长泾河岸,全长约392m,道路红线宽度13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安工程、照明工程、排水工程、下穿通道、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绿化工程、附属工程、现状自来水管、电力管等改造保护等。
2.2本次招标范围:以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的方式建设浙江兴汇实业有限公司智能光电片区城市更新项目配套工程一期,包括道路工程、交安工程、照明工程、排水工程、下穿通道、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绿化工程、附属工程、现状自来水管、电力管等改造保护等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和保管、工程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管理、保修服务及负责管理协调各参建单位的配合工作(最终以初步设计及工程界面为准)。本次招标概算控制价2249.6342万元。
2.3计划工期:300日历天内(其中施工图设计工期控制在30日历天内),其中平安路工期270日历天(预计2026年5月开始施工,至2026年10月30日按招标人要求完成相应工程量,2028年2月开始完成剩余工程量,总工期控制在270日历天内);规划支路工期270日历天(预计开工时间为2026年6月,总工期控制在270日历天内))。
其他要求:①与工期有关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踏勘了解并作出风险分析,属于投标人应承担的风险范围。②投标文件中对本项目的建设周期的具体时间计划安排应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开始。
2.4其他:/。
2.5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否
2.6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7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7.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7.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1具备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1)、(2)资格条件:(1)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行业(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投标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
☑3.2.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个;
3.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2.4其他: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4自2023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市政类】的【施工或EPC或设计】业绩(提供合同复制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5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执业资格;□(专业名称)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可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负责人的须提供);
3.8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9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0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1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中国(浙江)”网站(https://credit.zj.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本条款无须提供证明材料,也无须进行承诺)。
注:如使用一级注册建造师的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的规定;
(三)其他:
□3.1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3年4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3年4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6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7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8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9上述3.13~3.17条投标人无需提供网页截图或证明,只需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模板提交投标承诺书即可。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嘉兴)(网址http://ggzy.jxszwsjb.jiaxing.gov.cn/ZLTPBidder/memberLogin);
4.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嘉兴)(网址http://ggzy.jxszwsjb.jiaxing.gov.cn/ZLTPBidder/memberLogi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6年4月17日-2026年5月18日15:30。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5月18日15 时30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嘉兴)(网址http://ggzy.jxszwsjb.jiaxing.gov.cn/ZLTPBidder/memberLogin),其他: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地址: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嘉兴市市政府西侧,嘉兴市广场路350号蒋水港桥西侧)规定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招投标方式
6.2☑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地址:嘉兴市塘汇路976号 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0573-82337101 邮 箱:/ |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嘉兴市中山西路299号兴业大厦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0573-82725567 邮 箱:595289345@qq.com |
2026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