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通程石油有限责任公司新城大道综合供能站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

海宁市通程石油有限责任公司新城大道综合供能站项目监理(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宁市通程石油有限责任公司新城大道综合供能站项目监理(第二次)项目代码 2512-330481-04-01-405333 招标人为海宁市通程石油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许村镇新城大道西侧、黄安桥港南侧

2.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共计641.51平方米,包括站房建筑面积约327.6平方米,辅房建筑面积约117平方米,罩棚建筑面积约192.91平方米,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设计图纸

2.3概算投资:工程费用792.47万元

2.4计划施工工期:15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海宁市通程石油有限责任公司新城大道综合供能站项目监理(第二次)施工图范围内相关的全部内容(含设备)进行施工阶段全过程的监理(具体详见图纸)

2.6监理服务期:施工时的监理服务期+审计配合期+24个月的质量保修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含)以上资质,业绩及其他要求详见招标公告资格后审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6212日至2026321400登陆“浙江江南要素交易网”,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主登记(未注册会员单位的需先注册)。

4.2招标文件通过“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上投标平台”在登记后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321400,地点为海宁市海州东路666 号 (华运数智港 C 813 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网站https://jxszwsjb.jiaxing.gov.cn/col/col1229743950/index.html和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宁市通程石油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海辰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址:海宁市长埭路文宗路438号    地址:海宁市钱江西路178号,钱江大厦9楼 

   编:314408                        编:314400

人: 孙女士                    人:杨女士

   话: 0573-87536508                话:0573-87297011

   真:   /                          真:  /    

 

 

2026 02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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