斜桥镇华丰村庙东等8处地块土地流转交易公告
受海宁市斜桥镇华丰村集体经济组织委托,现对斜桥镇华丰村庙东等8处地块土地流转土地流转项目交易信息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https://jxszwsjb.jiaxing.gov.cn/col/col1229743950/index.html)进行披露,信息内容如下:
一、项目编号:XQ2026-17
二、标的概况:
标的 |
地址 |
面积 (亩) |
租赁期限(年) |
交易起始价(元/年) |
交易总价(元) |
租金递 增情况 |
租赁用途 |
拟承租方 |
1 |
华丰村庙东等8处地块 |
343.53 |
2.5 |
309177.00 |
761146.50 |
无 |
水稻、小麦种植 |
孙建华 |
注:1. 交易起始价为标的首年的租金。其中58.95亩(康园农庄)因水利设施不完善,第一年按700元/亩,以后按标准收取。
2. 标的面积仅供参考,具体以实地为准。
三、交易方式:公开协商。
四、公开协商时间和地点:
公开协商时间:2026年5月9日9时00分
公开协商地点:海宁市斜桥镇云星路6号二楼开标室。
五、保证金缴纳:无
六、公示期:2026年4月28日8:30~2026年5月8日16:00。
七、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内以书面实名方式向交易中心提出。公示期内无异议的,本项目将于公示期结束后按公示内容进行公开协商。
八、协商流程
谈判小组由三人以上单数组成,与拟承租方就该项目的租赁价格、租赁期限、租金递增、交付日期、租金支款方式等内容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形成公开协商纪要文件,并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公开协商成交价不低于保留价。
九、签订合同和支付租金
按照出租方与拟承租方协商形成的《公开协商纪要》及《成交确认书》内容签订合同并支付租金。
十、违约责任
承租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与出租人签订合同或未在规定期限内付清应付价款,视为违约,取消其承租资格,该承租人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还需承担赔偿委托方经济损失的违约责任。
十一、联系方式
1.出租人信息
名称:海宁市斜桥镇华丰村集体经济组织
联系方式:15967308560
2.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海宁市斜桥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联系方式:0573-87509346
海宁市斜桥镇招标采购中心
202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