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业人才广场(经开)项目设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实业人才广场(经开)项目设计已由平湖市发展和改革局平发改经开投资函【2026】2号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国有资金占比100%目业主为平湖市实业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平湖市实业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为 嘉兴市中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位于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兴路北侧、新兴一路西侧 

2.2 投资估算(或概算):总投资33835.35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约24600万元

2.3 建设规模:新建商办楼2幢,总用地面积约10400.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5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3.6万平方米(办公约2万平方米,商业约1.6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4万平方米(地下两层),主要为办公、商业、酒店(人才公寓)、餐饮及零售等。

2.4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实业人才广场(经开)项目的方案设计(含投资估算)、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含概算调整)及相关技术服务,具体设计要求按照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实施

①设计内容包括建筑物及配套设施的建筑(含地下室及人防)、结构、安装(含给水排水、暖通、建筑电气、消防)、总图专业及相关专项的设计(不包括:表前给水,表前燃气,变配电,室内分布系统设计,各运营商室外管线设计)。

②专项设计包括:基坑围护、装配式建筑(如有)、智能化专项、泛光立面照明、精装修(部分)、声学、气体、钢结构(不可用参考图集说明形式,要有具体专篇图集)(如有)、幕墙(如有)、各类专篇(如绿建专篇、节能专篇、水土保持专篇、日照分析专篇等)、电梯、配电设备等配套、综合管线、交通标识标牌标线、红线内道路、海绵城市、景观绿化、停车场、垃圾房、围墙等。

③第三方服务包括日照分析、节能评估、交通影响评价。

2.5 设计服务期限:在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修改优化设计,初步设计为设计方案通过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为初步设计认证通过后45日历天内,第三方服务根据业主要求提供。

2.6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2.7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具备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3.2 自20231 1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项合同总建筑面积在3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类设计业绩(厂房除外)。注:①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二者缺一不可,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如上述材料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还需提供业主或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材料;②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上;③上述业绩内容必须包含方案设计(或方案优化)、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三个阶段。

3.3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4 省外企业提供进浙备案证明或提供信息公开网页打印件(在“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信息公开)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5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6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须符合《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文件的规定

(三)其他: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9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3 5 6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0 “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11 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12 其他要求:上述3.8~3.10条投标人无需提供网页截图或证明,只需在投标承诺书中进行承诺即可

4. 招标方式

4.1 公开招标。

5. 定标方式

5.1 采用评定分离。

5.2 不采用评定分离。

6.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6.1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6.2 招标人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6.3 获得设计成果补偿费的投标人所有设计成果使用权归招标人与投标人共同所有。

6.4 投标补偿费由招标人另行支付。

7. 招标文件的获取

7.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修改、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平湖)http://jxszwsjb.jiaxing.gov.cn/col/col1229743843/index.html

7.2 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平湖)http://jxszwsjb.jiaxing.gov.cn/col/col1229743843/index.html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7.3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6414日至202656日(北京时间,下同)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采用线下招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561530 (北京时间,下同)递交地点为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14会议室(平湖市新华南路与池海路交叉口行政服务中心),代理公司提前半小时接标

□8.2 采用线上招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分(北京时间,下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平湖)https://jxszwsjb.jiaxing.gov.cn/col/col1229743843/index.html上发布。

10. 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平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浙江省平湖市当湖街道梅园南路 1333 号

邮政编码:           314200      

         0573-85637257       

投诉受理部门:平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浙江省平湖市当湖街道梅园南路 1333 号

邮政编码:      314200             

         0573-85637257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湖市实业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中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平湖市胜利广场 1幢2单元802室    地址 平湖市漕兑路33总商会大厦C22

       周先生                 宋萍         

       0573-85060487               0573-85155086      

          /                    87556040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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