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5国道海宁段改建工程-照明电缆设施改造
525国道海宁段改建工程-照明电缆设施改造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示范文本中以“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为例,招标文件的获取、递交等内容可根据“电子交
易平台”不同作相应修改。
本 招 标 项 目
525 国 道 海 宁 段 改 建 工 程 - 照 明 电 缆 设 施 改 造 ( 项 目 名 称 ) 已 由
浙 江 省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 项 目 审 批 、 核 准 或 备 案 机 关 名 称 ) 以
《 省 发 展 改 革 委 关 于 525 国 道 海 宁 段 改 建 工 程 初 步 设 计 批
复 的 函 》 ( 浙 发 改 项 字 〔 2023 〕 133 号 ) ( 批 文 名 称 及 编 号 ) 批 准 建 设 , 施 工 图 设 计 已 由
浙 江 省 交
通 运 输 厅 ( 批 准 机 关 名 称 ) 以
浙 交 许 【 2023 】 5001099 号 文 ( 批 文 名 称 及 编 号 ) 批 准 , 项 目 业 主 为
海 宁 市 通 程 建 设 开 发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建 设 资 金 来 自
上 级 补 助 及 财 政 政 府 性 基 金 ( 资 金 来 源 ) , 资 金 已
落 实 , 招 标 人 为
海 宁 市 通 程 建 设 开 发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为
华 杰 工 程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 项 目 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1 项 目 概 况 :
本 项 目 525 国 道 海 宁 段 路 线 起 于 525 国 道 海 盐 与 海 宁 交 界 处 , 路 线 设 计 起 点 桩
号 K49+830 , 由 东 向 西 依 次 与 东 庄 线 平 交 , 下 穿 常 台 高 速 , 与 硖 尖 北 线 、 棱 秀 路 、 G524 、 海 昌 南
1 示范文本中以“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为例,招标文件的获取、递交等内容可根据“电子
交易平台”不同作相应修改。
路 、 海 宁 大 道 、 海 涛 路 、 同 仁 线 、 X707 、 硖 诸 线 、 桐 九 线 、 郭 盐 线 等 相 交 , 下 穿 在 建 高 速 钱 江 通 道 ,
与 桑 梓 中 路 、 之 江 路 、 崇 长 线 、 科 天 线 相 交 , 下 穿 沪 昆 高 速 后 与 天 顺 南 路 、 前 进 路 相 交 , 终 点 位 于
525 国 道 海 宁 与 临 平 交 界 处 , 路 线 设 计 终 点 桩 号 K98+545 , 路 线 全 长 48.715km 。 目 前 525 国 道
全 线 基 本 完 成 双 向 四 车 道 改 造 为 双 向 六 车 道 一 级 公 路 标 准 , 路 基 标 准 断 面 宽 36m 。 现 状 中 分 带 已 建 有
12m 双 臂 路 灯 , 平 均 间 距 约 30m , 使 用 状 况 良 好 , 基 本 满 足 道 路 功 能 性 照 明 需 求 , 交 叉 口 路 灯 基 本
按 交 叉 口 渠 化 改 造 的 道 路 照 明 需 求 新 增 了 照 明 设 施 , 一 般 路 段 道 路 提 升 改 造 路 基 断 面 宽 度 未 增 加 , 因
此,沿线基本保留既有的照明设施。
根 据 现 场 调 查 , 中 分 带 部 分 路 段 以 及 局 部 交 叉 口 路 段 现 状 路 灯 保 护 套 管 存 在 破 损 , 部 分 线 缆 损
坏 , 造 成 局 部 路 灯 设 施 不 亮 , 为 进 一 步 提 升 沿 线 交 通 安 全 , 完 善 项 目 沿 线 附 属 设 施 功 能 , 提 出 对 沿 线
有损坏、不满足照明需求的设施进行提升改造。
2.2 技 术 标 准 :
本 项 目 采 用 《 公 路 工 程 技 术 标 准 》 ( JTG B01-2014 ) 中 双 向 六 车 道 一 级 公 路 标
准 , 设 计 速 度 80km/h , 路 基 标 准 横 断 面 宽 36.0m 。 其 余 技 术 指 标 应 符 合 国 家 有 关 标 准 、 规 范 的 规
定值。
招 标 范 围 为 : 本 项 目 525 国 道 海 宁 段 改 建 工 程 - 照 明 电 缆 设 施 改 造 起 讫 桩 号 : K49+830 ~
K98+545 路 线 全 长 48.715km 范 围 内 的 路 灯 保 护 套 管 、 电 缆 、 中 分 带 绿 化 、 护 栏 、 中 分 带 多 余 土 方
外 运 及 相 应 的 附 属 、 临 时 工 程 等 的 实 施 、 完 成 、 缺 陷 责 任 期 缺 陷 修 复 等 ( 具 体 详 见 工 程 量 清 单 和 图
纸)。
2.7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 本 标 段 联 合 体 形 式 面 向 中 小 企 业 , 以 联 合 体 形 式 参 加 本 次 投 标 的 , 联 合 体 中 中 小 企 业 承 担 的 合
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 40%)以上。
3.1 本 次 招 标 要 求 投 标 人 须 具 备
独 立 法 人 资 格 、 具 备 公 路 交 通 工 程 ( 公 路 机 电 工 程 分 项 ) 施 工 专
业 承 包 二 级 及 以 上 资 质 资 质 ,
具 有 满 足 投 标 人 须 知 附 录 3 资 格 审 查 条 件 业 绩 业 绩 , 并 在 人 员 、 设 备 、
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具 有 公 路 工 程 施 工 总 承 包 特 级 、 一 级 资 质 及 交 通 工 程 专 业 承 包 资 质 的 投 标 人 应 进 入 交 通 运 输 部 “ 全
国 公 路 建 设 市 场 信 用 信 息 管 理 系 统 ( https://glxy.mot.gov.cn ) ” 中 的 公 路 工 程 施 工 资 质 企 业 名 录 ,
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 3.3 根 据 浙 江 省 交 通 运 输 厅 公 布 的 信 用 评 价 结 果 ( 以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有 效 的 信 用 评 价 结 果 为
准 ) ,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当 期 及 上 一 期 均 为 AA 级 信 用 等 级 的 企 业 , 最 多 可 参 加 2 个 标 段 的 投 标 ( 允 许 中
1 个标段),其它企业可参加 1 个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
2 土 建 、 交 安 、 机 电 多 个 标 段 同 时 招 标 时 适 用 。 在 信 用 评 价 周 期 调 整 为 一 年 且 发 布 首 次 信 用 评 价 结 果 后 , 本 条 修 改
为 : 根 据 浙 江 省 交 通 运 输 厅 公 布 的 信 用 评 价 结 果 ( 以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有 效 的 信 用 评 价 结 果 为 准 ) ,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当 期 为
AA 级 信 用 等 级 的 企 业 , 最 多 可 参 加 2 个 标 段 的 投 标 ( 最 多 只 能 中 1 个 标 段 ) , 其 它 企 业 可 参 加 1 个 标 段 的 投 标 , 否
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企业信用等级对应的资质类别应与招标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一致 。
土 建 、 交 安 、 机 电 多 个 标 段 同 时 招 标 时 适 用 。 在 信 用 评 价 周 期 调 整 为 一 年 且 发 布 首 次 信 用 评 价 结 果 后 , 本 条 修 改 为 :
根 据 浙 江 省 交 通 运 输 厅 公 布 的 信 用 评 价 结 果 ( 以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有 效 的 信 用 评 价 结 果 为 准 ) ,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当 期 为 AA
级 信 用 等 级 的 企 业 , 最 多 可 参 加 2 个 标 段 的 投 标 ( 最 多 只 能 中 1 个 标 段 ) , 其 它 企 业 可 参 加 1 个 标 段 的 投 标 , 否 则 相
关投标均无效。 企业信用等级对应的资质类别应与招标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一致 。
房建等投标人未参加浙江省交通运输厅信用评价招标时适用。
3.4 与 招 标 人 存 在 利 害 关 系 可 能 影 响 招 标 公 正 性 的 单 位 , 不 得 参 加 投 标 。 单 位 负 责 人 为 同 一 人 或
者 存 在 控 股 ( 含 法 定 代 表 人 控 股 ) 、 管 理 关 系 的 不 同 单 位 , 不 得 参 加 同 一 标 段 的 投 标 , 否 则 , 相 关 投
标均无效。
3.5 在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 中 被 列 入 失 信 被 执 行 人 名 单 的 投 标
人,不得参加投标。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另有规定的,可从其规定。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 补遗书(补充、答疑、澄清)文件 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3 潜 在 投 标 人 可 凭 本 企 业 CA 数 字 证 书 登 录 “
浙 里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数 字 化 招 标 交 易 系 统 ” ( 以 下 简 称
“ 电 子 交 易 平 台 ” ) , 在 本 公 告 下 方 下 载 招 标 文 件 和 补 遗 书 。 参 加 多 个 标 段 投 标 的 投 标 人 必 须 分 别 下 载
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3 房建等投标人未参加浙江省交通运输厅信用评价招标时适用。
4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另有规定的,可从其规定。
联互通 CA 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
“电子交易平台”→“交易主体注册”栏目 进行操作。
4.5 潜 在 投 标 人 对 招 标 文 件 有 疑 问 的 , 通 过 “ 电 子 交 易 平 台 ” 提 交 。 提 交 疑 问 截 止 日 为
2026-01-
25 17:00 ( 北 京 时 间 , 下 同 ) 。 招 标 人 将 于
2026 年 1 月 28 日 在 网 上 发 布 补 遗 书 。 潜 在 投 标 人 应 自
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另有规定的,可从其规定。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公路工程,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售之日起至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20 日。
5.3 投 标 文 件 递 交 方 式 : 电 子 投 标 文 件 采 用 网 上 递 交 的 方 式 , 上 传 至 “ 电 子 交 易 平 台 ” 。 本 次 招 标
不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
5.4 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 “ 电子交易平台 ” 将不予受理。
5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另有规定的,可从其规定。
6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公路工程,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售之日起至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20 日。
(网页内容由势在必得投标助手根据互联网公开信息综合生成,势在必得投标对内容的真实性不做任何承诺,亦不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