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湖新城国家级土地全域整治示范项目—秀园路北延伸段新建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秀湖新城国家级土地全域整治示范项目—秀园路北延伸段新建工程已由 嘉兴市秀洲区发展和改革局秀洲发改批〔202618 (全省统一赋码:2601-330411-04-01-344588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业主为嘉兴市秀洲区新塍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嘉兴市秀洲区新塍镇人民政府,委托代理机构为嘉兴市远大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行政监督部门为嘉兴市秀洲区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3791.72万元,工程概算3791.7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1749.50万元,建设规模项目位于新塍镇观音桥村,南起现状嘉塍公路,北至G524,道路全长约395m,红线宽度39m,设计速度为50km/h,为城市主干路建设地点:新塍镇观音桥村,南起现状嘉塍公路,北至G524

2.2本次招标范围:对秀湖新城国家级土地全域整治示范项目—秀园路北延伸段新建工程的道路工程、雨污水工程、交通附属工程等内容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实行全过程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包括施工图设计、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和保管、设计范围内所有施工、管理、保修服务及相关的协调配合工作本次招标概算控制价1717.4314 万元

2.3计划工期:180个日历天(其中施工图设计工期为45日历天)。

2.4其他:

2.4.1质量标准(不得低于以下标准)

①设计质量标准: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并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

②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2.4.2达到“区级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具体按秀洲区相关文件执行)”。

2.5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6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

□是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7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7.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7.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3.1.1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资质(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设计资质】或【同时具有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1.2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投标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本次招标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 

3.2.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个;

3.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2.4其他: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4自 202311日以来完成过【市政类】单个合同建安工程费800万元及以上的【施工】或【设计】或【工程总承包(或EPC)】【如联合体投标的,本项目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可】业绩(证明材料:见第七章资格审查资料“业绩汇总表(资格业绩条件的汇总)”

3.5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 、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 ,  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可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负责人的须提供);

3.8拟派设计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道路或道桥专业)及以上技术职称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9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0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1拟派本项目施工部分的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配置要求按“嘉兴市建设局关于印发《嘉兴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关键岗位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嘉建〔2023〕17 号)”文件执行。

注:如使用一级注册建造师的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的规定。

(三)其他:

3.1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1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 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31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51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6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7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8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 ”手续;

3.19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惩戒对象”记录和“信用中国(浙江)”网站列入“严重失信名单”;投标人未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注:上述3.13-3.17、3.19条内容无需提供网页截图或证明,只需在“投标承诺书”中进行承诺即可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嘉兴)

4.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 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嘉兴)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761500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其他:投标文件递交的地址: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嘉兴市市政府西侧,嘉兴市广场路 350 号蒋水港桥西侧)规定开标室本项目投标文件采用直接送达方式递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招投标方式

6.1公开招标。

6.2采用评定分离 不采用评定分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嘉兴市秀洲区新塍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远大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嘉兴市秀洲区兴镇路567号                                    址:嘉兴市洪兴路2399号宝地大厦17楼                             

联系人:邵先生                                                                        联系人:徐女士         

电话:0573-83524611                                                                 话:17772780296

邮箱:/                                                                                                    邮 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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