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号能源站西线总管项目
2号能源站西线总管项目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 号 能 源 站 西 线 总 管 项 目 已
海 宁 市 发 展 和 改 革 局 以
2512-330481-04-01-891769 批 准 建 设 , 建 设 资
金 来 自
自 筹 , 出 资 比 例 为
100% , 项 目 业 主 为
海 宁 光 耀 热 电 有 限 公 司 , 招 标 人 为
海 宁 光 耀 热 电 有 限 公 司 ,
委托 代理 机构 为
浙江 博宏 工程 管理 咨询 有限 公司 。项 目已 具备 招标 条件 ,现 对该 项目 的
2 号能 源站 西线
总管项目 (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 目 概 况 : 本 项 目 投 资 估 算
565.195 万 元 , 工 程 概 算
565.195 万 元 , 其 中 建 安 工 程 造 价
528.195 万 元 , 建 设 规 模 :
本 项 目 主 要 从 海 宁 光 耀 热 电 有 限 公 司 西 侧 至 多 元 新 厂 区 南 侧 蒸 汽 管 道 采 用
DN500 无 缝 钢 管 架 设 ; 从 美 达 瑞 新 材 料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东 北 角 至 美 达 瑞 新 材 料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西 侧 蒸 汽
管 道 采 用 DN500 无 缝 钢 管 架 设 ; 美 达 瑞 新 材 料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东 北 角 至 得 伟 新 厂 区 围 墙 内 蒸 汽 管 道 采
用 DN300 无缝钢管架设 ,建设地点:
海昌街道倪家堰港西侧、丹梅路 。
2.2 招 标 范 围 :
主 要 内 容 为 新 建 φ 325mm- φ 530mm 供 热 管 网 约 1km ,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基 础 工 程 、
管道安装工程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招标标准预算价
459.9352 万元 。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 2.6.2 本 标 段 联 合 体 形 式 面 向 中 小 企 业 , 以 联 合 体 形 式 参 加 本 次 投 标 的 , 联 合 体 中 中 小 企 业 承
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不低于 40%) 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 3.2 具 备 有 效 的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 企 业 主 要 负 责 人 ( 法 定 代 表 人 、 企 业 经 理 、 企 业 分 管 安
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联 合 体 投 标 的 应 满 足 下 列 要 求 :
① 联 合 体 牵 头 单 位 须 为 具 备 特 种 设 备 单 位 担 任 ; ② 联 合 体 数 量
( 包 括 牵头 人和 联 合 体 成 员 )不 超过 2 个; ③提 供联 合体 协 议 书 , 联 合 体 的 各 专 业 资 质 等 级 , 根
据 联 合 体 协 议 书 约 定 的 专 业 分 工 认 定 , 相 同 专 业 单 位 组 成 的 联 合 体 , 按 照 承 担 相 应 专 业 工 作 的 资
质 等 级 较 低 的 单 位 确 定 ; 不 同 专 业 单 位 组 成 的 联 合 体 , 按 照 联 合 体 协 议 分 工 所 承 担 的 专 业 工 作 对
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
☑ 3.5
上 述 3.2 条 内 容 、 企 业 分 管 或 主 管 安 全 生 产 副 经 理 提 供 企 业 任 命 文 件 ( 如 联 合 体 投 标 的 ,
该资料由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提供均予以认可) ;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具 有 注 册 在 投 标 人 单 位 的
市 政 工 程 一 级 建 造 师 执 业 资 格 (
□ 职 称 :
/ ) ,
☑ 同
时 具 有 对 应 有 效 的 安 全 生 产 考 核 合 格 证 书 。 如 在 投 标 截 止 日 存 在 在 其 他 任 何 在 建 合 同 工 程 ( 在 建 合 同
工 程 的 开 始 时 间 为 合 同 工 程 中 标 通 知 书 发 出 日 期 , 或 不 通 过 招 标 方 式 的 则 以 合 同 签 订 日 期 为 开 始 时
间 , 结 束 时 间 为 该 合 同 工 程 验 收 合 格 或 合 同 解 除 日 期 ) 担 任 项 目 负 责 人 ( 包 括 工 程 总 承 包 项 目 中 的 施
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三)其他:
3.10 投 标 人 及 其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未 被 列 入 建 筑 市 场 严 重 失 信 名 单 ( 以 全 国 建 筑 市 场 监 管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黑 名 单 记 录 、 失 信 联 合 惩 戒 记 录 和 浙 江 省 建 筑 市 场 监 管 公 共 服 务 系 统 严 重 失 信 名 单 的 信 息 为
准);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 标 人 及 其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未 被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机 关 在 全 国 企 业 信 用 信 息 公 示 系 统 中 列 入 严 重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 投 标 人 及 其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未 被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行 政 部 门 列 入 失 信 联 合 惩 戒 名 单 ( 有 效 期
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5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7 与 招 标 人 存 在 利 害 关 系 可 能 影 响 招 标 公 正 性 的 法 人 、 其 他 组 织 或 者 个 人 , 不 得 参 加 投 标 。 单
位 负 责 人 为 同 一 人 或 者 存 在 控 股 、 管 理 关 系 的 不 同 单 位 , 不 得 参 加 同 一 标 段 投 标 或 者 未 划 分 标 段 的 同
一招标项目投标 。
4.招投标方式
4.1 公开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6.投标文件的递交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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