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许村镇红旗村老村委后钢棚、合心组厂房租赁交易公告
交易公告
本中心受 海宁市许村镇红旗村集体经济组织 委托, 海宁市许村镇红旗村老村委后钢棚、合心组厂房租赁 项目交易信息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https://jxszwsjb.jiaxing.gov.cn/col/col1229743950/index.html)进行披露,信息内容如下:
一、项目编号:YSJY(XC2026)24
二、标的概况
标的序号 |
标的名称 (含地址、门牌)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租赁期限(年) |
交易起始价(元/年) |
保证金(元) |
租金 递增 情况 |
租赁 用途 |
1 |
红旗村陆坝组老村委后钢棚 |
1580 |
3 |
227520 |
40954 |
无 |
废旧品回收 |
2 |
红旗村合心组厂房 |
1600 |
3 |
249600 |
44928 |
无 |
废旧品回收 |
注:1. 交易起始价为标的首年的租金。
- 标的面积仅供参考,具体以实地为准。
三、受让资格:
1、受让方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受让方承租后不得擅自转租、分租或变相转租。
四、交易方式:公开协商。
五、公开协商时间和地点:2026年5月28日上午9:30,海宁市许村镇人民政府文教中心四楼开标室
六、交易保证金:受让申请人应在2026年5月27日16:00前按规定向出租方(海宁市许村镇红旗村集体经济组织)缴纳交易保证金。
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海宁市许村镇红旗村集体经济组织
账号:201000055868637
开户行:海宁农商银行许巷支行
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在缴纳履约保证金并签订合同后返还(不计息),或其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作履约保证金。未成交竞买人的交易保证金在协商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返还(不计息)。
竞买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
1.提供虚假、失实材料的;
2.通过获取转让方的商业秘密,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
3.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
4.成交后放弃受让的;
5.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履约保证金的;
6.拒绝签订合同的;
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
七、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6年5月21日~2026年5月27日(节假日除外)09:00~11:00,14:00~16:00。
2.报名地点:海宁市许村镇红旗村村委会
八、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内以书面实名方式向交易中心提出。公示期内无异议的,本项目将于公示期结束后按公示内容进行公开协商。
九、协商流程
谈判小组由三人以上单数组成,与竞买人就该项目的租赁价格、租赁期限、租金递增、交付日期、租金支款方式等内容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形成公开协商纪要文件,并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公开协商成交价不低于保留价。
十、合同签订
成交确认后,交易双方应根据《交易文件》和《成交确认书》在5个工作日内缴纳履约保证金、签订交易合同,并到海宁市许村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办理合同备案等手续。履约保证金金额按照合同总金额的6%计算。竞得人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待合同履行完毕后返还(不计息)。
合同签订后,竞得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付清应付价款,视为违约,取消其承租资格,该竞得人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违约方还应按有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一、联系方式
1.出租人信息
名称:海宁市许村镇红旗村集体经济组织
地址:海宁市许村镇红旗村村委会
联系人:潘先生
联系方式:0573-87900130/18067020033
2.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海宁市许村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地址:海宁市许村镇人民大道2688号(海宁市许村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0573-87635029
海宁市许村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202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