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乡市河山镇石栏桥村新村集聚及配套项目(河山镇石栏桥村桐德路南新村点建设项目)答疑澄清1[答疑澄清公告]
一、工程名称:桐乡市河山镇石栏桥村新村集聚及配套项目(河山镇石栏桥村桐德路南新村点建设项目)
二、招标单位:桐乡市河山镇石栏桥股份经济合作社
三、代理公司: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四、答疑澄清: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第2.5条修改为“施工组织措施费中的“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为必须计算的措施费项目,报价费率不得低于《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浙建建函〔2025〕320 号“省建设厅关于调整我省 2018 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的通知”规定的下限费率(道路工程8.02%,排水工程8.02%,照明工程5.88%,绿化工程5.99%),不得擅自降价或取消该费用,不按规定计取作否决投标处理,如承包方在施工中省去各项费用,则发包方有权不予支付。规费及税金按《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嘉建办〔2019〕34号及浙建建发(2019)92号文规定计取(税金费率9%)(投标人投标报价时可根据自身项目缴纳规费的实际情况,自主确定其投标费率,但最低不得低于标准费率(道路工程18.75%,排水工程18.75%,照明工程27.8%,绿化工程30.97%)的30%),以上费率不按规定计取作否决投标处理”。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变更为2026年5月14日9时00分。
3.其余不变
桐乡市河山镇石栏桥股份经济合作社
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桐乡市河山镇招标采购中心
202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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