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官乡村振兴共富建设项目——盐官镇丰士5#地块二期33#-34#、39#-42#、49#-50#四联排桩基础地基土方开挖及桩头处理工程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盐官乡村振兴共富建设项目——盐官镇丰士5#地块二期33#-34#、39#-42#、49#-50#四联排桩基础地基土方开挖及桩头处理工程(项目名称) / 标段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盐官乡村振兴共富建设项目——盐官镇丰士5#地块二期33#-34#、39#-42#、49#-50#四联排桩基础地基土方开挖及桩头处理工程招标人为海宁市潮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海宁市盐官镇

2.2建设规模:本项目包括8幢四联排及二联排的地基土方开挖、凿桩头及接桩,涉及土方开挖及外运量约6227.5立方米、凿桩头接桩578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概算投资:约52万元;

2.4招标范围为:本项目包括8幢四联排及二联排的地基土方开挖、凿桩头及接桩,涉及土方开挖及外运量约6227.5立方米、凿桩头接桩578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的资质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5本项目不设标段。

4.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不进行现场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5121日至20251211900分登陆“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通过“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上投标平台”自主登记。(未领取CA锁的单位,请参照《关于办理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CA专用锁)的通知》,到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办理)。

4.2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通过“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上投标平台”在登记后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对应栏目将投标文件上传完毕。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http://jxszwsjb.jiaxing.gov.cn/hnmain/和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s://ggzy.zj.gov.cn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宁市潮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海宁市盐官镇                址:海宁市长安镇长安路55号3楼

编:314400                            编:314408

联系人:先生                          联系人:殷先生

 话:                                 话:18967342823

 真:   //                            真:    //       

 

  

 

 2025 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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