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家荡高端装备产业园配套道路东大路支路提升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湘家荡高端装备产业园配套道路东大路支路提升工程
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招 标 人 |
名称(盖章) |
嘉兴市东部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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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嘉兴市南湖区七星镇湘家荡旅游度假区内江南新家园商铺46-8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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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曹先生 |
联 系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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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代 理 |
名称(盖章) |
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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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嘉兴市由拳路南湖大道口华隆广场1号楼1306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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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马专圆 |
联 系 电 话 |
0573-82862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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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项目 内容 |
工程名称 |
湘家荡高端装备产业园配套道路东大路支路提升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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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点 |
位于嘉兴市南湖区七星街道湘家荡高端装备产业园,东大路北侧180m处与东创路交叉路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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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类别 |
自行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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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
自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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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规模结构 |
总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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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合同估算价 |
131.938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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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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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招标 要求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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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要求 |
1.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1)、(2)资格条件: (1)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设计行业类(市政行业)(燃气、轨道交通除外)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2.1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 ☑2.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个; 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2.4其他:(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 信用中国(浙江)”网站(www.credit.zj.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本条款在投标承诺书中进行相应承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 ☑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4.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承接过 /业绩; ☑5.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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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 |
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或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执业资格;□ (专业名称)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允许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负责人的须提供);8.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 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9.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10.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11.(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②如使用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的规定(即提供的电子证书具有本人手写签名,且在使用有效期内的有效电子证书 。 (三)其他: ☑1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 1 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 2022 年 7 月 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1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 2022 年 7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7.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18.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19.上述13~17条投标人无需提供网页截图或证明,只需在投标承诺书中进行承诺即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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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要求 |
详见招标文件 |
工 期 要 求 |
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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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 |
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招标文件的获取:请以投标人账号登入“嘉兴市南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www.hlyzztb.com/cms/nh/index.j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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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起止时间 |
2025年12月10日至2025年12月18日08时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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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 布 日 期 |
2025年12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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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人可以采用以下任意一种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需在交易系统中确认采用的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 缴纳方式1:采用按项目单次单笔购买投标保证电子保函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金额:3.0万元),须在系统中“保证金缴纳”中点击对应项目后的“缴纳查看”,在保证金缴纳方法选择“电子保函”,点击保存,点击金融机构名称后面“选择”按钮后在保函申请页面完成保函申请、费用支付相关操作即可。 注:保函的出单时间应当在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之前,逾期视作无效; 缴纳方式2:已在南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按年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须在系统中“保证金缴纳”中点击对应项目后的“缴纳查看”,在保证金缴纳方法选择“年联保”,保存即可。 注:施工项目须按年度一次性缴纳人民币肆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应于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内提交至:南湖区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建议采用网银汇款或银行柜面电汇,不建议使用转账支票,不得采用现金方式缴纳);如未按规定提交,投标文件将被拒收,投标人按年度交至南湖区招投标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详见南审改办〔2018〕3号]。 保证金专用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嘉兴市南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账号:1204066029888158670 开户行:工行嘉兴南湖支行 此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书将被拒绝。未能完成保证金支付或保证金未能到账视为未缴纳,后果自负。咨询方式:年金业务咨询(缴纳/退还):南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0573-89993087技术服务:杭州擎洲软件有限公司 计工 186067302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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