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海宁市临杭新区康养中心项目设计

招标公告

新建海宁市临杭新区康养中心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新建海宁市临杭新区康养中心项目已由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2508-330481-04-01-993196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海宁市临杭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海宁市临杭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为 嘉兴市华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本工程东至科天公路,南至文桥港,西至文桥港,北至寺前街 

2.2投资估算(或概算): 12170.58万元 

2.3建设规模: 总用地面积约7456平方米,容积率:1.8-2.0,建筑密度:不大于40%,绿地率:不小于25%,建筑限高:不大于40米,地下空间开发深度:地面0.00至地下7米单体建筑面积13300平方米。

2.4招标范围: 本项目设计招标内容按《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中所明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所包含相关内容及所有建筑工程相关工程设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说明、总平面图、基坑围护、建施、结施、外装修(含幕墙、亮化、特大门窗)、二次装修(按需设计)、强弱电(含消防)、智能化系统(含呼叫系统)、水施(含消防)、通风空调、室外附属、绿化景观、围墙、门卫、标识标牌导视系统、交通标识标线、钢结构、电梯、膜结构、亮化工程、抗震支架、光伏发电系统、BIM设计、厨房专业专项设计、污水处理、热水系统、净水(热)系统、医气系统、防辐射的装修等。本项目设计包括总体规划方案设计(含估算编制)、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设计调整,以及配合招标人办理手续(交通评审、日照评审、环境评审、报批建等)、施工期咨询、后续服务等。设计过程中如遇到特殊专业须委托专业设计单位设计的,费用由设计单位自理。

2.5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1)方案设计阶段:30日历天内提供方案设计文本。(2)方案设计修改阶段:收到方案评审会议纪要后10个日历天内应向招标人提交修改、优化后的建筑方案设计文件。(3)工程初步设计阶段:建筑方案设计批准后20个日历天内应完成初步设计并完成初步设计评审。(4)初步设计修改阶段:收到初步设计修改意见后15个日历天内应向招标人提交修改、优化后的初步设计文件5)施工图设计阶段:初步设计评审后40个日历天内应向招标人提交全部施工图设计文件(除智能化、净水医气防辐射专业系统的施工图),并配合招标人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6)施工期咨询服务:同施工工期。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变更设计、协调工程变更、参加相关验收、竣工图纸配合工作等相关服务。

2.6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2.7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 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资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

3.2自 2020  1 1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个合同设计费170万元及以上的公建项目1个及以上(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复印件) 业绩。

3.3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5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注册并实际受聘于投标人) 

□3.6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三)其他: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2  1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0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11 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12其他要求:           /            

4. 招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 定标方式

5.1采用评定分离。

□5.2不采用评定分离。

6.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6.1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6.2招标人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无补偿 

6.3获得设计成果补偿费的投标人所有设计成果使用权归招标人与投标人共同所有。

6.4投标补偿费由招标人另行支付。

7. 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修改、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交易平台(海宁)  

7.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 https://xeys.zjhnztb.com/TPBidder/memberLogin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7.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5年125日至 202616 09:00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采用线下招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1 6  9  00 (北京时间,下同),递交地点为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二楼(海宁市文苑南路138号)

□8.2采用线上招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分(北京时间,下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https://jxszwsjb.jiaxing.gov.cn/col/col1229743950/index.html)和浙江政务服务网www.zjzwfw.gov.cn上发布。

10. 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 海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址: 海宁市海州西路89号  

邮政编码:  314400  

   话: 0573-87287073

投诉受理部门: 海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址: 海宁市海州西路89号 

邮政编码:  314400   

   话: 0573-87287073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宁市临杭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华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海宁市许村镇五德路6号17幢3楼地址:海宁市钱江西路178号钱江大厦502室  

人: 沈先生                       人:  郑先生   

   话: 0573-87589021                   话: 0573-80701567   

   箱:                                 箱:                      

 

                                                                                                                                          2025   12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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