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2027年度长安镇(高新区)监理服务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长安镇(高新区)建设工程监理经批准,拟进行年度服务招标,招标人为海宁市长安镇人民政府。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范围

1、本项目招标范围为长安镇(高新区)建设工程监理。

2、长安镇(高新区)政府投资项目是指《海宁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33号)第三条规定的项目。包括农业、城乡公用设施、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科技、社会保障、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资源节约等基础性、公益性和政府公共服务设施项目。

3、小型建设工程监理是指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财政厅关于颁发《浙江省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定额(2018版)》浙建建发(2020)16号文件精神,单项监理合同估算价格10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综合监理资质,或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信誉和综合实力,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要求,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具备以上条件的监理企业均可前来登记

.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51124日至 20251204下午13 30分,登陆“浙江江南要素交易网(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通过“海宁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自主登记(未注册会员单位的需先注册)。

4.2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通过“海宁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在登记后自行下载。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地点为海宁市长安镇招标采购中心(杭海新区政务服务中心1号楼三楼A区招投标中心开标室),地址:东西大道、仰山路口往南200米。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https://jxszwsjb.jiaxing.gov.cn/col/col1229743950/index.html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宁市长安镇人民政府

址:海宁市长安镇

编:314409                           

联系人:张先生                          

 话:0573-87900875                                  

 

代理机构:嘉兴锦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海宁文宗南路96号新桥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四楼

 编:314400

联系人:陈先生

 话:0573-87808008

 

监督部门:海宁市长安镇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

址:海宁市仰山路与525国道交叉口往南200米

联系人:王先生

话:0573-87966436

                                         2025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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