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桐街道逾桥村中山路11号(9幢1-10间)房屋招租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桐乡市梧桐街道逾桥股份经济合作社位于梧桐街道逾新路28号,经梧桐街道招标领导小组批准,采用公开招租的方式选定承租对象,现将本次招租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招租标的:共六处标项(标项地址、面积、招租底价详见下表)
标项序号
|
标项内容
|
所在层/总层数
|
建筑面积(㎡)
|
租赁期限
|
招租底价
(元/年)
|
租赁用途
|
1
|
梧桐街道中山路11号
(9幢1-2间)
|
1/5带阁楼
|
约64.4
|
三年
|
32000
|
商业
|
2
|
梧桐街道中山路11号
(9幢3间)
|
1/5
|
27.2
|
三年
|
14800
|
|
3
|
梧桐街道中山路11号
(9幢4间)
|
1/5带阁楼
|
约32.2
|
三年
|
16000
|
|
4
|
梧桐街道中山路11号
(9幢5间)
|
1/5
|
27.2
|
三年
|
14800
|
|
6
|
梧桐街道中山路11号
(9幢7-8间)
|
1/5带阁楼
|
约64.4
|
三年
|
32000
|
|
7
|
梧桐街道中山路11号
(9幢9-10间)
|
1/5带阁楼
|
约64.4
|
三年
|
32000
|
2、招租要求:(1)本次招租房屋为2025年10月起出租(具体按实际租赁时间为准),承租人不得用于有碍环境保护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用于易燃易爆及危险品的生产经营及仓储,不得用于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生产经营活动。(2)租金按竞租价,三年内不变动。(3)竞租人可根据自身需求同时竞租一个或多个标项,每竞租一个标项须交保证金1000元,并写明竞租标项序号,竞租成功后保证金转为租房押金,竞租不成功的退还保证金;竞租成功后放弃租赁的竞得人,其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处理,不退还保证金。(4)竞租人在竞价成功公示结束后15天内,须与招租人签订租赁合同,超出期限未签约者视同放弃。(5)租金按年度一次支付,第一次租金签订租赁合同后15日内付清。如果承租人未按规定时间缴纳房租的,招租人有权终止租赁合同,由此产生的相应损失由承租人全部承担。(6)公开招租,一次性投标报价,价高者得。
3、投租人条件: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的境内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均可报名参加。
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0月9日至2025年10月16日,登录“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通过“桐乡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主下载招标文件和相关附件。
5、联系方式:
桐乡市梧桐街道逾桥股份经济合作社:江先生 联系电话:15257299360(市府网639360)
梧桐街道招标采购中心:0573-88956253
梧桐街道招标采购中心
2025年10月9日
附件下载:
招租文件(中山路11号(9幢1-10间)房屋招租第二次).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