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桐街道逾桥村中山路11号(9幢1-10间)房屋招租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桐乡市梧桐街道逾桥股份经济合作社位于梧桐街道逾新路28号,经梧桐街道招标领导小组批准,采用公开招租的方式选定承租对象,现将本次招租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招租标的:共处标项(标项地址、面积、招租底价详见下表)

标项序号

标项内容

所在层/总层数

建筑面积(㎡)

租赁期限

招租底价

/年)

租赁用途

1

梧桐街道中山路11号

9幢1-2间)

1/5带阁楼

64.4

三年

32000

商业

2

梧桐街道中山路11号

9幢3间)

1/5

27.2

三年

14800

3

梧桐街道中山路11号

9幢4间)

1/5带阁楼

32.2

三年

16000

4

梧桐街道中山路11号

9幢5间)

1/5

27.2

三年

14800

6

梧桐街道中山路11号

9幢7-8间)

1/5带阁楼

64.4

三年

32000

7

梧桐街道中山路11号

9幢9-10间)

1/5带阁楼

64.4

三年

32000

 

2、招租要求:(1)本次招租房屋为202510月起出租(具体按实际租赁时间为准),承租人不得用于有碍环境保护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用于易燃易爆及危险品的生产经营及仓储,不得用于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生产经营活动。(2)租金按竞租价,三年内不变动3)竞租人可根据自身需求同时竞租一个或多个标项,每竞租一个标项须交保证金1000元,并写明竞租标项序号,竞租成功后保证金转为租房押金,竞租不成功的退还保证金;竞租成功后放弃租赁的竞得人,其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处理,不退还保证金。(4)竞租人在竞价成功公示结束后15天内,须与招租人签订租赁合同,超出期限未签约者视同放弃。(5)租金按年度一次支付,第一次租金签订租赁合同后15日内付清。如果承租人未按规定时间缴纳房租的,招租人有权终止租赁合同,由此产生的相应损失由承租人全部承担。(6)公开招租,一次性投标报价,价高者得。

3、投租人条件: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的境内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均可报名参加。

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109日至20251016日,登录“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通过“桐乡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主下载招标文件和相关附件。

5、联系方式:     

桐乡市梧桐街道逾桥股份经济合作社:先生    联系电话:15257299360(市府网639360

梧桐街道招标采购中心:0573-88956253   

 

 

梧桐街道招标采购中心
                                                                          2025109


附件下载:
招租文件(中山路11号(9幢1-10间)房屋招租第二次).doc
(网页内容由势在必得投标助手根据互联网公开信息综合生成,势在必得投标对内容的真实性不做任何承诺,亦不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