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殳山公墓扩建项目
海宁市殳山公墓扩建项目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海 宁 市 殳 山 公 墓 扩 建 项 目 已
海 宁 市 发 展 和 改 革 局 以
2402-330481-04-01-382470 批 准 建 设 , 建 设 资
金 来 自
招 标 人 自 筹 , 出 资 比 例 为
100% , 项 目 业 主 为
海 宁 市 殳 山 生 态 陵 园 有 限 公 司 , 招 标 人 为
海 宁 市 殳 山
生 态 陵 园 有 限 公 司 , 委 托 代 理 机 构 为
浙 江 正 大 工 程 管 理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 项 目 已 具 备 招 标 条 件 , 现 对 该 项
目的
海宁市殳山公墓扩建项目 (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 目 概 况 : 本 项 目 投 资 估 算
8200 万 元 , 工 程 概 算
8000 万 元 , 其 中 建 安 工 程 造 价
3585 万
元 , 建 设 规 模 :
总 用 地 面 积 约 27897 平 方 米 , 总 建 筑 面 积 约 2365.24 平 方 米 , 包 含 综 合 服 务 楼 及 公
共 卫 生 间 两 个 单 体 , 其 中 综 合 服 务 楼 建 筑 面 积 约 2299.76 平 方 米 , 地 上 二 层 , 建 筑 高 度 12.45 米 , 结
构 采 用 框 架 结 构 , 公 共 卫 生 间 建 筑 面 积 约 65.48 平 方 米 , 地 上 一 层 , 建 筑 高 度 4.65 米 , 结 构 采 用 框
架结构 ,建设地点:
海宁市海昌街道湖盐线北侧、九亩浜东侧地块 。
2.2 招 标 范 围 :
本 项 目 主 要 建 设 内 容 包 括 土 建 ( 含 桩 基 ) 、 幕 墙 、 装 修 、 水 电 安 装 、 消 防 、 暖 通 、
空 调 、 智 能 化 及 室 外 附 属 等 , 室 外 扩 建 包 含 ① 室 外 配 套 : 绿 地 建 设 面 积 约 17500m2 , 铺 装 面 积 约
5824m2 , 沥 青 混 凝 土 道 路 面 积 约 2422m2 , 停 车 位 面 积 约 455m2 , 光 伏 车 棚 面 积 约 236m2 , 主 入 口
大 门 一 座 , 造 型 显 示 屏 一 座 , 景 观 亭 及 平 台 一 座 , 驿 站 一 座 , 水 景 两 座 , 景 观 类 景 墙 7 座 , 小 品 、 雕
塑 类 7 座 , 成 品 门 卫 3 套 , 焚 烧 炉 3 个 , 铁 丝 绿 篱 墙 438m , 铁 艺 围 墙 297m , 壁 葬 墙 长 度 约
145m , 花 坛 葬 、 奇 石 葬 、 晶 石 葬 、 地 宫 等 , 同 时 配 套 给 排 水 、 亮 化 、 交 安 等 配 套 设 施 , 具 体 详 见 施
工 图 纸 及 工 程 量 清 单 , 招 标 标 准 预 算 价
约 2995.5440 万 元 ( 其 中 建 筑 约 : 1282.1115 万 元 , 室 外 景 观
约:1713.4325 万元) 。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不低于 40%) 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 3.1 具 备
建 筑 工 程 施 工 总 承 包 叁 级 及 以 上 资 质 ;
( 对 应 资 质 应 在 “ 浙 江 省 建 筑 市 场 监 管 公 共 服
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 3.2 具 备 有 效 的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 企 业 主 要 负 责 人 ( 法 定 代 表 人 、 企 业 经 理 、 企 业 分 管 安
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3.3 自
2021-01-01 以 来
□ 承 接 过
☑ 完 成 过
已 竣 工 的 ( 时 间 以 开 工 时 间 为 准 ) 室 外 附 属 或 绿 化
景 观 工 程 施 工 业 绩 1 个 及 以 上 ( 单 个 合 同 价 要 求 1200 万 元 及 以 上 ) , 须 同 时 提 供 经 备 案 的 中 标 通 知 书
和 施 工 合 同 及 竣 工 验 收 相 关 资 料 , 提 供 的 资 料 应 能 反 映 工 程 规 模 及 造 价 , 如 上 述 材 料 所 能 承 载 的 证 明
内 容 不 能 完 全 体 现 业 绩 要 求 的 , 需 同 时 提 供 其 他 相 关 的 竣 工 验 收 资 料 ,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竣 工 验 收 阶 段 及
之 后 签 署 的 工 程 资 料 , 如 竣 工 图 、 工 程 价 款 最 终 结 算 凭 证 等 。 如 所 提 供 的 资 料 未 能 反 映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的 , 可 按 不 利 于 投 标 人 的 处 理 方 法 处 理 。 ( 以 上 资 料 提 供 原 件 扫 描 件 , 注 明 “ 经 备 案 ” 的 证 明 材 料 必
须 经 备 案 , 如 业 绩 所 在 地 的 公 共 资 源 中 心 不 在 中 标 通 知 书 上 盖 备 案 章 的 , 可 以 提 供 当 地 交 易 中 心 - 中 标
公告的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 业绩;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具 有 注 册 在 投 标 人 单 位 的
建 筑 工 程 二 级 及 以 上 级 建 造 师 执 业 资 格 (
□ 职
称 :
) ,
☑ 同 时 具 有 对 应 有 效 的 安 全 生 产 考 核 合 格 证 书 。 如 在 投 标 截 止 日 存 在 在 其 他 任 何 在 建 合 同 工
程 ( 在 建 合 同 工 程 的 开 始 时 间 为 合 同 工 程 中 标 通 知 书 发 出 日 期 , 或 不 通 过 招 标 方 式 的 则 以 合 同 签 订 日
期 为 开 始 时 间 , 结 束 时 间 为 该 合 同 工 程 验 收 合 格 或 合 同 解 除 日 期 ) 担 任 项 目 负 责 人 ( 包 括 工 程 总 承 包
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 3.8
本 工 程 要 求 投 标 人 法 定 代 表 人 ( 或 授 权 委 托 代 理 人 ) 及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准 时 参 加 开 标 会
议,具体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5.1 条规定。 。
(三)其他:
少于
1 个;
3.10 投 标 人 及 其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未 被 列 入 建 筑 市 场 严 重 失 信 名 单 ( 以 全 国 建 筑 市 场 监 管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黑 名 单 记 录 、 失 信 联 合 惩 戒 记 录 和 浙 江 省 建 筑 市 场 监 管 公 共 服 务 系 统 严 重 失 信 名 单 的 信 息 为
准);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 标 人 及 其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未 被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机 关 在 全 国 企 业 信 用 信 息 公 示 系 统 中 列 入 严 重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 投 标 人 及 其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未 被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行 政 部 门 列 入 失 信 联 合 惩 戒 名 单 ( 有 效 期
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5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4.招投标方式
4.1 公开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6.投标文件的递交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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