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收西路(广顺路-海涛路)项目
丰收西路(广顺路-海涛路)项目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示范文本中以“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为例,招标文件的获取、递交等内容可根据“电子交
易平台”不同作相应修改。
本 招 标 项 目
丰 收 西 路 ( 广 顺 路 - 海 涛 路 ) 项 目 ( 项 目 名 称 ) 已 由
海 宁 市 发 展 和 改 革 局 ( 项 目 审
批 、 核 准 或 备 案 机 关 名 称 ) 以
项 目 代 码 2402-330481-04-01-949836 ( 批 文 名 称 及 编 号 ) 批 准 建
设 , 施 工 图 设 计 已 由
海 宁 市 交 通 运 输 局 ( 批 准 机 关 名 称 ) 以
海 交 〔 2025 〕 49 号 文 件 ( 批 文 名 称 及 编
号 ) 批 准 , 项 目 业 主 为
海 宁 三 桥 联 合 投 资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 建 设 资 金 来 自
自 筹 资 金 ( 资 金 来 源 ) , 资 金
已 落 实 , 招 标 人 为
海 宁 三 桥 联 合 投 资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为
建 经 投 资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 项 目 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1 项 目 概 况 :
位 于 海 宁 市 马 桥 街 道 、 斜 桥 镇 境 内 , 本 项 目 起 点 位 于 广 顺 路 , 起 点 桩 号
KO+000 , 路 线 顺 接 现 状 丰 收 路 , 自 东 向 西 跨 越 平 阳 堰 港 , 至 海 涛 路 到 达 终 点 , 终 点 桩 号
K1+035.244, 路 线 全 长 约 1.035km, 实 际 施 工 路 段 长 度 为 0.997km ; 拆 除 老 桥 ( 姚 家 桥 ) 一 座 , 桥
1 示范文本中以“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为例,招标文件的获取、递交等内容可根据“电子
交易平台”不同作相应修改。
梁 形 式 为 剪 支 梁 结 构 , 分 为 南 北 两 幅 , 净 宽 均 为 7 米 , 为 三 跨 16+25+16m 。 中 间 主 要 控 制 点 有 :
广顺路,姚家桥,海涛路,沿线企业出入口 ( 犇腾园区 ) ,市政道路 ( 经都九路、经都十一路 ) 。
2.2 技 术 标 准 :
本 项 目 采 用 交 通 运 输 部 颁 发 的 《 公 路 工 程 技 术 标 准 》 (JTGB01-2014) 中 二 级 公 路
标 准 , 设 计 速 度 60km/h , 双 向 六 车 道 , 路 基 宽 度 采 用 36.0m 。 路 面 结 构 设 计 年 限 : 12 年 ; 路 面 类
型:沥青混凝土路面。
新 建 桥 梁 为 三 跨 30+35+30m , 桥 梁 中 心 桩 号 K0+276.989 , 桥 面 总 宽 37.0m 桥 梁 与 河 道 交
角为 120 °,设计荷载:公路 - Ⅰ级;计算行车速度: 60km/h ;地震设防等级: 7 度设防。
2.3 招 标 范 围 及 标 段 划 分 :
丰 收 西 路 ( 广 顺 路 - 海 涛 路 ) 项 目 , 包 括 路 基 、 路 面 、 桥 梁 、 排 水 、 照
明、交通安全设施、机电、绿化与环境保护等内容,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本项目设一个施工合同段,工程预算价约 5200 万元。
2.7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实 际 交 工 日 期 为 准 ) 以 来 按 一 个 合 同 段 成 功 完 成 过 公 路 等 级 二 级 及 以 上 的 新 ( 或 改 、 扩 建 , 不 含 大 中
修 、 养 护 、 整 治 、 路 口 改 造 项 目 ) 建 公 路 工 程 施 工 或 设 计 荷 载 : 公 路 - Ⅰ 级 , 单 跨 20 米 及 以 上 的 新
( 或 改 、 扩 建 , 不 含 大 中 修 、 养 护 、 维 修 加 固 等 ) 建 桥 梁 工 程 施 工 业 绩 , 并 在 人 员 、 设 备 、 资 金 等 方
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具 有 公 路 工 程 施 工 总 承 包 特 级 、 一 级 资 质 及 交 通 工 程 专 业 承 包 资 质 的 投 标 人 应 进 入 交 通 运 输 部 “ 全
国 公 路 建 设 市 场 信 用 信 息 管 理 系 统 ( https://glxy.mot.gov.cn ) ” 中 的 公 路 工 程 施 工 资 质 企 业 名 录 ,
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 3.3 根 据 浙 江 省 交 通 运 输 厅 公 布 的 信 用 评 价 结 果 ( 以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有 效 的 信 用 评 价 结 果 为
准 ) ,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当 期 及 上 一 期 均 为 AA 级 信 用 等 级 的 企 业 , 最 多 可 参 加 2 个 标 段 的 投 标 ( 允 许 中
1 个标段),其它企业可参加 1 个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
土 建 、 交 安 、 机 电 多 个 标 段 同 时 招 标 时 适 用 。 在 信 用 评 价 周 期 调 整 为 一 年 且 发 布 首 次 信 用 评 价 结 果 后 , 本 条 修 改 为 :
根 据 浙 江 省 交 通 运 输 厅 公 布 的 信 用 评 价 结 果 ( 以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有 效 的 信 用 评 价 结 果 为 准 ) ,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当 期 为 AA
级 信 用 等 级 的 企 业 , 最 多 可 参 加 2 个 标 段 的 投 标 ( 最 多 只 能 中 1 个 标 段 ) , 其 它 企 业 可 参 加 1 个 标 段 的 投 标 , 否 则 相
关投标均无效。 企业信用等级对应的资质类别应与招标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一致 。
房建等投标人未参加浙江省交通运输厅信用评价招标时适用。
3.4 与 招 标 人 存 在 利 害 关 系 可 能 影 响 招 标 公 正 性 的 单 位 , 不 得 参 加 投 标 。 单 位 负 责 人 为 同 一 人 或
者 存 在 控 股 ( 含 法 定 代 表 人 控 股 ) 、 管 理 关 系 的 不 同 单 位 , 不 得 参 加 同 一 标 段 的 投 标 , 否 则 , 相 关 投
2 土 建 、 交 安 、 机 电 多 个 标 段 同 时 招 标 时 适 用 。 在 信 用 评 价 周 期 调 整 为 一 年 且 发 布 首 次 信 用 评 价 结 果 后 , 本 条 修 改
为 : 根 据 浙 江 省 交 通 运 输 厅 公 布 的 信 用 评 价 结 果 ( 以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有 效 的 信 用 评 价 结 果 为 准 ) ,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当 期 为
AA 级 信 用 等 级 的 企 业 , 最 多 可 参 加 2 个 标 段 的 投 标 ( 最 多 只 能 中 1 个 标 段 ) , 其 它 企 业 可 参 加 1 个 标 段 的 投 标 , 否
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企业信用等级对应的资质类别应与招标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一致 。
3 房建等投标人未参加浙江省交通运输厅信用评价招标时适用。
标均无效。
3.5 在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 中 被 列 入 失 信 被 执 行 人 名 单 的 投 标
人,不得参加投标。
3.7 其 他 要 求 :
① 投 标 企 业 资 质 应 在 “ 浙 江 省 建 筑 市 场 监 管 公 共 服 务 系 统 ” 上 资 质 动 态 核 查 结 果
处 于 “ 合 格 ” 状 态 ( 提 供 投 标 人 招 标 公 告 发 布 之 日 后 在 “ 浙 江 省 建 筑 市 场 监 管 公 共 服 务 系 统 ” 查 询 投
标 所 需 施 工 资 质 的 动 态 核 查 结 果 为 “ 合 格 ” 的 动 态 核 查 证 明 ) 。 ② 本 工 程 要 求 投 标 人 法 定 代 表 人 ( 或
授 权 委 托 代 理 人 ) 及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准 时 参 加 开 标 会 议 , 具 体 要 求 详 见 投 标 须 知 前 附 表 第 5.1 条 规
定。 。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另有规定的,可从其规定。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 补遗书(补充、答疑、澄清)文件 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3 潜 在 投 标 人 可 凭 本 企 业 CA 数 字 证 书 登 录 “
浙 里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数 字 化 招 标 交 易 系 统 ” ( 以 下 简 称
“ 电 子 交 易 平 台 ” ) , 在 本 公 告 下 方 下 载 招 标 文 件 和 补 遗 书 。 参 加 多 个 标 段 投 标 的 投 标 人 必 须 分 别 下 载
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4 未 取 得
浙 里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数 字 化 招 标 交 易 CA 数 字 证 书 的 潜 在 投 标 人 , 应 先 办 理 交 易 主 体 注
册 手 续 , 取 得
浙 里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数 字 化 招 标 交 易 CA 数 字 证 书 , 具 体 登 记 办 法 请 登 录
“ 电 子 交 易 平
台”→“交易主体注册”栏目 进行操作。
4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另有规定的,可从其规定。
4.5 潜 在 投 标 人 对 招 标 文 件 有 疑 问 的 , 通 过 “ 电 子 交 易 平 台 ” 提 交 。 提 交 疑 问 截 止 日 为
2025-12-
01 17:00 ( 北 京 时 间 , 下 同 ) 。 招 标 人 将 于
2025 年 12 月 9 日 在 网 上 发 布 补 遗 书 。 潜 在 投 标 人 应 自
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另有规定的,可从其规定。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公路工程,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售之日起至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20 日。
5.3 投 标 文 件 递 交 方 式 : 电 子 投 标 文 件 采 用 网 上 递 交 的 方 式 , 上 传 至 “ 电 子 交 易 平 台 ” 。 本 次 招 标
不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
5.4 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 “ 电子交易平台 ” 将不予受理。
本 次 招 标 公 告 同 时 在
浙 江 交 通 网 (http://jtyst.zj.gov.cn) 、 嘉 兴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 海 宁 )
http://jxszwsjb.jiaxing.gov.cn/hnmain/ 上发布。
5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另有规定的,可从其规定。
6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公路工程,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售之日起至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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