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王庙镇云龙村垃圾资源化处理中心房屋租赁项目(第二次)交易公告

交易公告

海宁市周王庙镇云龙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周王庙镇云龙村垃圾资源化处理中心房屋租赁项目(第二次)交易信息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https://jxszwsjb.jiaxing.gov.cn/col/col1229743950/index.html)进行披露,信息内容如下:

一、项目编号:周农2025082

二、标的概况

标的序号

标的名称

(含地址、门牌)

建筑面积(平方米)

租赁期限(年)

交易起始价(元/年)

保证金(元)

租金

递增

情况

租赁

用途

拟承租方

1

周王庙镇云龙村垃圾资源化处理中心房屋租赁项目权

474.80

3

113382.24

20409

每期增长10%

垃圾桶清洗及垃圾转运

周王庙镇人民政府

注:1. 交易起始价为标的首年的租金。

2. 标的面积仅供参考,具体以实地为准。

三、交易方式:公开协商。

四、公开协商时间和地点:2026年01月07日 10 时20分。

五、保证金缴纳:拟承租方应在2026年01月06日16:00前按规定向出租方(海宁市周王庙镇云龙股份经济合作社)缴纳保证金。

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海宁市周王庙镇云龙股份经济合作社

账号:201000052933524

开户行:海宁农商银行周镇支行

六、公示期:2025年12月29日~2026年01月06日。

七、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内以书面实名方式向交易中心提出。公示期内无异议的,本项目将于公示期结束后按公示内容进行公开协商。

八、协商流程

谈判小组由三人以上单数组成,与拟承租方就该项目的租赁价格、租赁期限、租金递增、交付日期、租金支款方式等内容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形成公开协商纪要文件,并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公开协商成交价不低于保留价。

九、签订合同和支付租金

按照出租方与拟承租方协商形成的《公开协商纪要》及《成交确认书》内容签订合同并支付租金。

十、违约责任

承租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与出租人签订合同或未在规定期限内付清应付价款,视为违约,取消其承租资格,该承租人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还需承担赔偿委托方经济损失的违约责任。

十一、联系方式

1.出租人信息

名称:海宁市周王庙镇云龙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周王庙镇云龙村村委

联系人:沈啸驰

联系方式:0573-87930135   

2.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周王庙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地址:周王庙镇革兴路41号一楼

联系人:许女士

联系方式:0573-87532876

 

                            周王庙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2025年12月26日

(网页内容由势在必得投标助手根据互联网公开信息综合生成,势在必得投标对内容的真实性不做任何承诺,亦不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