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步乡村宜居新城综合提升项目(一期)-人居环境风貌提升项目-2025年度百步镇美丽田园创建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百招2025-3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百步乡村宜居新城综合提升项目(一期)-人居环境风貌提升项目-2025年度百步镇美丽田园创建项目已由浙江百步经济开发区投资有限公司百政【2025114号文件批准建设并经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招标人为浙江百步经济开发区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海盐县百步镇南片村

2.2建设规模:百步镇南片村建设美丽田园500亩,农业主体面貌提升、新建田园基础设施、绿色防控设施、绿化提升、标识标牌、村道提升、标识标牌等

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百步乡村宜居新城综合提升项目(一期)-人居环境风貌提升项目-2025年度百步镇美丽田园创建项目施工招标文件规定及设计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详见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5标段划分:一个合同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其他条件详见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3.2本项目要求的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129900分至202512191400分,请各投标人登陆“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海盐专区)(https://haiyan.etrading.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等相关资料。

5.现场踏勘与投标预备会

5.1现场踏勘时间:   /   ;地点:   /  

5.2投标预备会时间:   /  ;地点:   /  

6.投标保证金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保证金:3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支付。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12191400分,地点为百步镇百步亭东路新华书店斜对面(村镇建设管理办公室停车场集装箱)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及相关信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海盐专区)(https://haiyan.etrading.cn/)上发布。投标单位请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海盐专区)(https://haiyan.etrading.cn/)登录入口上操作。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百步经济开发区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新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海盐县百步镇                   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朝阳东路朝阳府B332   

联 系 人:朱工                          联 系 人:焦慧娜

    话:0573-86776709                     话:0573-86110837

 

 

2025129

 

 

 

 

附表:                   

投标人强制性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序号

资格条件内容

企业

1

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

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近32022121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单位自行承诺)。

3

应未被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若无限制期的,以通报发文6个月计。(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

4

投标人2025128日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合格证明”,并就该证明相关内容真实性作出书面承诺。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

1

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工程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注册证书。

2

项目负责人近32022121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单位自行承诺)。

3

项目负责人应未被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若无限制期的,以通报发文6个月计。(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

4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工程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注册证书。

5

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工程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注册证书。

6

项目安全员、质检员和施工员应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上岗证

7

本项目上述岗位人员配置: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两个岗位不得相互兼任

其他要求

1

申请人的“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其中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应有任命文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 1 人。

2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下同)必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公示,外地进浙施工企业的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已经公示的授权委托人。

3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均须提供近三个月内由投标人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

4

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投标人信用查询网页截图,以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核实的查询结果为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作要求       þ不作要求

1

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         /         

2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3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指:         /          

注:1、评标委员会按以上《投标人强制性资格条件要求附表》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2、建造师注册证书延续注册期间,投标人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视同原件。

3、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书、上岗证可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或以带二维码的网络打印件代替,打印件需在有效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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