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交能融合综合能源站项目招标代理服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海宁市交能融合综合能源站项目招标代理服务,项目建设单位为海宁市通程石油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招标人为海宁市通程石油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海宁市通程石油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主要涉及海宁市通程石油有限责任公司下属多个综合储能站项目单个站建安费约1000万元。
2.2招标范围: 海宁市通程石油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能源站项目(加油站土建、设施设备、充电桩)招标代理服务。
2.3服务周期:自代理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招标全部完成及后期审计等配合服务结束为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工程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服务相关内容,2017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综合储能站项目(加油站)施工招标代理一个(须提供施工中标通知书和招标代理合同等内容证明)。
3.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中国(浙江)”网站(http://credit.zj.gov.cn)列入严重失信黑名单。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2月09日至2025年12月23日上午09:00止,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111.1.30.163:8085/TPBidder/memberLogin)”自主报名。(未领取CA锁及未注册的单位,请参照《关于海宁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主体注册及CA锁办理的通知》办理。
4.2招标文件通过“海宁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地点为:海宁市海州东路666号 (华运数智港C座813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网站https://jxszwsjb.jiaxing.gov.cn/col/col1229743950/index.html和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pubservice.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宁市通程石油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海宁市长埭路438号
邮编:314400
联系人:孙女士
电话:0573-87289730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锦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海宁市文宗南路96号新桥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四楼
邮编:314400
联系人:马先生
电话:0573-87808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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