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2027年海宁经济开发区、海昌街道生态环保技术服务年度入围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根据《海宁市政府投资项目中介机构入围库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快我开发区、海昌街道项目推进进度,提高效率,拟进行2026-2027年海宁经济开发区、海昌街道生态环保技术服务年度入围,招标人为浙江海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向社会进行公开入围招标。
二.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海宁经济开发区、海昌街道办事处、下属国企及村社区等承担项目需委托的生态环保技术服务单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1、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
2、营业执照内具有相应的环保咨询服务的经营范围;
3、已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注册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信誉和综合实力,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要求,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环境影响评价编制能力;
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5年 12月17日至2025年12月26日上午09时00分,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111.1.30.163:8085/TPBidder/memberLogin)”自主报名。(未注册的单位,请到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网站注册办理(详见企业注册操作说明))。
2、招标文件等招标资料通过“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网上投标平台”在报名后自行下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12- 26 上午09:00 )详见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递交海宁市海昌街道政务服务中心(海宁市由拳路66号海昌街道办事处二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网站https://jxszwsjb.jiaxing.gov.cn/col/col1229743950/index.html和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pubservice.com/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海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嘉兴锦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宁市由拳路66号 地址:海宁市文宗南路96号新桥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四楼
邮 编:314400 邮 编:314400
联 系 人: 俞女士 联 系 人:马先生
电 话: 0573-87220208 电 话:0573-87808008
2025年 12月 17 日
附件:
资格审查强制性评审标准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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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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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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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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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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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内具有相应的环保咨询服务的经营范围(提供副本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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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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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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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注册资料,提供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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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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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被限制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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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不在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或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期限内(以主管部门提供的不良行为记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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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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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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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意即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惩戒名单”记录)。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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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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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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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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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2.如营业执照、人员证书提供新版的(未采用电子版证书的除外),可提供政务网上带二维码的网页打印件。
3.上述复印件、网页打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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