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聚区横五路(亚太路-纵一路)工程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集 聚 区 横 五 路 ( 亚 太 路 - 纵 一 路 ) 工 程 已
嘉 兴 南 湖 高 新 技 术 产 业 园 区 管 理 委 员 会 以
南 高 新 〔 2025 〕
23 号 ( 项 目 代 码 : 2502-330402-89-01-362572 ) 批 准 建 设 , 建 设 资 金 来 自
自 筹 , 出 资 比 例 为
100% , 项
目 业 主 为
嘉 兴 科 技 城 建 设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 招 标 人 为
嘉 兴 科 技 城 建 设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 委 托 代 理 机 构 为
嘉 兴
市 建 新 工 程 造 价 咨 询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 项 目 已 具 备 招 标 条 件 , 现 对 该 项 目 的
集 聚 区 横 五 路 ( 亚 太 路 - 纵
一路)工程 (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 目 概 况 : 本 项 目 投 资 估 算
2061.57 万 元 , 工 程 概 算
1170.03 万 元 , 其 中 建 安 工 程 造 价
1170.03 万 元 , 建 设 规 模 :
集 聚 区 横 五 路 ( 亚 太 路 - 纵 一 路 ) 工 程 , 本 项 目 西 起 亚 太 路 , 东 至 纵 一 路 ,
起 讫 桩 号 : K0+000~K0+321.877, 道 路 设 计 全 长 321.877m , 道 路 红 线 宽 度 18-19m 。 跨 越 木 桥 港 , 新
建 桥 梁 一 座 。 另 外 , 本 次 设 计 横 五 路 - 纵 一 路 交 叉 口 需 要 与 已 建 纵 一 路 接 顺 , 接 坡 段 起 讫 桩 号 :
NKO+034.107~NK0+048.981 , 接 坡 段 全 长 约 14.874m 。 道 路 、 排 水 管 道 、 桥 梁 、 交 通 设 施 等 配 套 工
程同步建设。 ,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嘉兴科技城 。
2.2 招 标 范 围 :
施 工 图 范 围 内 集 聚 区 横 五 路 ( 亚 太 路 - 纵 一 路 ) 工 程 施 工 ( 具 体 详 见 施 工 图 及 工 程
量清单) ,招标标准预算价
891.7268 万元 。
□ 2.6.2 本 标 段 联 合 体 形 式 面 向 中 小 企 业 , 以 联 合 体 形 式 参 加 本 次 投 标 的 , 联 合 体 中 中 小 企 业 承
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不低于 40%) 以上。
☑ 3.1 具 备
市 政 公 用 工 程 施 工 总 承 包 叁 级 ( 含 ) 以 上 资 质 ;
投 标 人 提 供 资 格 条 件 中 要 求 的 资 质 等
级 应 在 “ 浙 江 省 建 筑 市 场 监 管 公 共 服 务 系 统 ” 上 资 质 动 态 核 查 结 果 处 于 “ 合 格 ” 状 态 ( 提 供 投 标 人
( 周 一 , 招 标 公 告 发 布 之 日 至 投 标 截 止 日 任 意 一 个 周 一 ) 之 间 在 “ 浙 江 省 建 筑 市 场 监 管 公 共 服 务 系
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
☑ 3.2 具 备 有 效 的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 企 业 主 要 负 责 人 ( 法 定 代 表 人 、 企 业 经 理 、 企 业 分 管 安
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3.3 自
以来
□ 承接过
□ 完成过
业绩;
3.4 本次招标
□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5
投 标 人 未 被 “ 信 用 中 国 ” 列 入 “ 严 重 失 信 ” 及 “ 信 用 中 国 ( 浙 江 ) ” 列 入 “ 严 重 失 信 主 体
名单” ;
□ 3.6 面 向 中 小 企 业 招 标 的 , 投 标 人 ( 或 联 合 体 中 的 中 小 企 业 ) 须 为 中 小 企 业 , 并 提 供 《 中 小 企
业声明函》。
3.7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具 有 注 册 在 投 标 人 单 位 的
市 政 公 用 工 程 二 级 及 以 上 级 建 造 师 执 业 资 格 (
□ 职
称 :
) ,
☑ 同 时 具 有 对 应 有 效 的 安 全 生 产 考 核 合 格 证 书 。 如 在 投 标 截 止 日 存 在 在 其 他 任 何 在 建 合 同 工
程 ( 在 建 合 同 工 程 的 开 始 时 间 为 合 同 工 程 中 标 通 知 书 发 出 日 期 , 或 不 通 过 招 标 方 式 的 则 以 合 同 签 订 日
期 为 开 始 时 间 , 结 束 时 间 为 该 合 同 工 程 验 收 合 格 或 合 同 解 除 日 期 ) 担 任 项 目 负 责 人 ( 包 括 工 程 总 承 包
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以来
□ 承接过
□ 完成过
业绩;
☑ 3.8
投 标 人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如 为 一 级 建 造 师 的 , 如 使 用 一 级 建 造 师 电 子 注 册 证 书 的 须 符 合 《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 办 公 厅 关 于 全 面 实 行 一 级 建 造 师 电 子 注 册 证 书 的 通 知 》 建 办 市 〔 2021 〕 40 号 文 件 的
规定 。
□ 3.9 拟 派 施 工 现 场 专 职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人 员 , 具 有 对 应 有 效 的 安 全 生 产 考 核 合 格 证 书 , 配 备 人 数
不少于
1 个;
3.10 投 标 人 及 其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未 被 列 入 建 筑 市 场 严 重 失 信 名 单 ( 以 全 国 建 筑 市 场 监 管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黑 名 单 记 录 、 失 信 联 合 惩 戒 记 录 和 浙 江 省 建 筑 市 场 监 管 公 共 服 务 系 统 严 重 失 信 名 单 的 信 息 为
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2-11-01 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 标 人 及 其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未 被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机 关 在 全 国 企 业 信 用 信 息 公 示 系 统 中 列 入 严 重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 投 标 人 及 其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未 被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行 政 部 门 列 入 失 信 联 合 惩 戒 名 单 ( 有 效 期
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5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 3.16
上 述 3.5 、 3.10-3.14 条 内 容 无 需 提 供 网 页 截 图 或 证 明 , 只 需 提 供 招 标 文 件 中 的 “ 投 标 承 诺
书”即可。 。
5.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5.2 招 标 文 件 下 载 网 址 : 潜 在 投 标 人 登 录
浙 里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数 字 化 招 标 交 易 系 统 ( 嘉 兴 ) 自 行 下
载招标文件。
5.3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6.1 投 标 文 件 递 交 的 截 止 时 间 (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 下 同 ) 为
2025-11-25 10:00 , 电 子 招 标 投 标 交 易
平台:
嘉 兴 市 建 新 工 程 造 价 咨 询 事
务所有限公司
嘉 兴 市 会 展 路 207 号 嘉 宇 商
务楼 3 楼 316 室
行政监督部门: 嘉兴市南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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