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中部文化产业园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规划道路(鲤花港-新塘河)及(上塘河-锦兰路)工程招标文件公示

招标公告

海宁市中部文化产业园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规划道路(鲤花港-新塘河)及(上塘河-锦兰路)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海宁市中部文化产业园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规划道路(鲤花港-新塘河)及(上塘河-锦兰路)工程   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海发改审〔2025〕153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财政,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业主为 海宁盐官旅游度假区管理服务中心  ,招标人 海宁市盐官景区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为  浙江海辰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海宁市中部文化产业园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规划道路(鲤花港-新塘河)及(上塘河-锦兰路)工程 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8029.28万元,工程概算8029.2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3275.39万元,建设规模:本工程新建规划道路(鲤花港-新塘河)按城市次干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40km/h,路基宽度33米,标准横断面布置为2×3.5m人行道+2×0.25m路缘带+2×3.0m非机动车道+2×2×3.5m机动车道+2×0.25m路缘带+5m中分带。路面采用沥青砼面层、水泥稳定碎石基层,路基采用宕渣填筑,人行道采用花岗岩面砖铺设。新建规划道路(上塘河-锦兰路)按城市次干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40km/h,路基宽度24米,标准横断面布置为2×3.5m非机动车道+2×1.5m侧分带+2×0.25m路缘带+2×2×3.25m 机动车道+0.5m 双黄线。路面采用沥青砼面层、水泥稳定碎石基层,路基采用宕渣填筑。度为24m,道路断面为人行道(3.5m)+车行道(10.5m~14.25m)+中分带(3m~5m)+车行道(10.5m~12.5m)+人行道(3.5m) ,建设地点: 上塘河西侧、鲤花港南侧 

2.2招标范围:  海宁市中部文化产业园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规划道路(鲤花港-新塘河)及(上塘河-锦兰路)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管线工程、路灯工程、交安设施及其他相关附属设施工程等;具体详设计施工图纸及工程清单

招标标准预算价 32519112

2.3施工总工期: 240日历天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  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自 2022   1  1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已竣工的单独市政工程施工业绩1个及以上(单个合同价要求2500万元及以上)业绩,(20221月1日指的项目实际开工时间,如证明的业绩资料里不能反应的,由原发包方针对开工时间进行证明) 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包括以下3项目:(1)中标通知书(经主管部门备案,若业绩所在地的公共资源中心不在中标通知书上盖备案章的,必须提供当地交易中心-中标公告的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3)竣工验收相关资料(以上三项必须提供)。提供的资料应能反映工程规模及造价,如以上资料未能反映招标文件要求的,可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处理方法处理。(以上资料提供原件扫描件,注明“经备案”的证明材料必须经备案。)。如所提供的资料未能反映招标文件要求的,可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处理方法处理。

3.4本次招标£接受/R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及以上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职称:          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单个合同价要求2500万元(含)以上的单独市政工程施工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包括以下3项目:(1)中标通知书(经主管部门备案,若业绩所在地的公共资源中心不在中标通知书上盖备案章的,必须提供当地交易中心-中标公告的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3)竣工验收相关资料(以上三项必须提供)。提供的资料应能反映工程规模及造价、项目经理,如以上资料未能反映招标文件要求的,可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处理方法处理。(以上资料提供原件扫描件,注明“经备案”的证明材料必须经备案。)。如所提供的资料未能反映招标文件要求的,可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处理方法处理。.

3.8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具体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5.1 条规定

(三)其他:

3.9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相关规定要求) 个;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2  1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5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6  上述 3.10-3.14条内容无需提供网页截图或证明,只需在“投标承诺书”中进行承诺即可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4.2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https://jxszwsjb.jiaxing.gov.cn/col/col1229743950/index.html     

5.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 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https://jxszwsjb.jiaxing.gov.cn/col/col1229743950/index.html)网上投标平台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5    日至2025    日上午10:00时止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10 00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jxszwsjb.jiaxing.gov.cn/col/col1229743950/index.html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宁市盐官景区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海宁市盐官镇

联系人:     吴先生      

电话:     0573-87611960         

邮箱: /    

招标人:浙江海辰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宁市钱江西路178号,钱江大厦9楼

联系人:曹女士

电话:153 2539 1192

邮箱:1391064392@qq.com

2025    


附件下载:
招标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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