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丰镇净相村现代农业产业共富大棚项目(施工+运营)招标补充文件01#

新丰镇净相村现代农业产业共富大棚项目(施工+运营)

招标补充文件01#

 

1、本次对招标公告“企业资质要求”更正,内容如下:

   企业资质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相应的运营服务能力(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协议内运营单位提供)。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2家(1家施工单位,1家运营单位),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由施工单位担任。

4)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及“信用中国(浙江)”网站(http://credit.zj.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招标文件与本招标补充文件01#不一致时,以本招标补充文件01#为准。

 

招标单位嘉兴市南湖区新丰镇净相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嘉兴市震鑫建设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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