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丰镇竹林村学稼公社(二期)改造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新丰镇竹林村学稼公社(二期)改造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招标信息发布表
项目编号 |
H202512100005 |
信息类别 |
工程总承包EPC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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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5年12月10日 |
交易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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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
新丰镇竹林村学稼公社(二期)改造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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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盖章) |
嘉兴市平林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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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
浙江中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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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
198.52万元 |
投资性质 |
自筹 |
招标部分 估算价 |
176.2809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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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规模 |
本项目位于嘉兴市南湖区新丰镇管辖范围内,改造内容包括建筑、庭院改造1530㎡(含建筑室内装修,外立面改造及室外庭院景观提升),以及围墙修缮、入围形象提升等改造内容。同时,在上述范围内开展家具软装及设备采购等。 |
工程类别 |
自行判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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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总工期控制在120日历天(含施工图设计工期) |
工程地点 |
位于嘉兴市南湖区新丰镇竹林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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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要求 |
详见招标文件 |
招标联系人 |
汤晓莉 |
联系电话 |
137507705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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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嘉兴市中环南路中环广场东区A座4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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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 资质要求 |
1.具备①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③施工资质企业提供投标人“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合格”的证明。(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2.1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 2.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个; 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2.4其他: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和“信用中国(浙江)”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本条款在投标承诺书中进行相应承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4.自2022年7月1日以来承接过建安工程费用100万元及以上(独立完成或以联合体牵头人或以联合体成员身份完成均予以认可)的【房建类】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项目(含EPC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①中标通知书复印件;②合同复印件。上述①、②两者证明材料缺一不可,公证书不予认可。 5.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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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资质/负责人要求 |
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允许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负责人的须提供); 2.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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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条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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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是否政府投资项目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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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地址 |
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请以投标人账号登录“嘉兴市南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www.hlyzztb.com/cms/nh/index.jhtml)自行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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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起止时间 |
2025年12月10日至2025年12月19日0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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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部门 (盖章) |
嘉兴市南湖区新丰镇小型项目招标采购管理中心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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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人可以采用以下任意一种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需在交易系统中确认采用的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 缴纳方式1:采用按项目单次单笔购买投标保证电子保函(保证金金额:3.5万元)的投标人,须在系统中“保证金缴纳”中点击对应项目后的“缴纳查看”,在保证金缴纳方法选择“电子保函”,点击保存,点击金融机构名称后面“选择”按钮后在保函申请页面完成保函申请、费用支付相关操作即可。 注:保函的出单时间应当在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之前,逾期视作无效; 缴纳方式2:已在南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按年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须在系统中“保证金缴纳”中点击对应项目后的“缴纳查看”,在保证金缴纳方法选择“年联保”,保存即可。 注:施工类项目须按年度一次性缴纳人民币肆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应于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内提交至:南湖区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建议采用网银汇款或银行柜面电汇,不建议使用转账支票,不得采用现金方式缴纳);如未按规定提交,投标文件将被拒收,投标人按年度交至南湖区招投标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详见南审改办〔2018〕3号]。 保证金专用账户信息如下: 户 名:嘉兴市南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账 号:1204066029888158670 开户行:工行嘉兴南湖支行 此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书将被拒绝。未能完成保证金支付或保证金未能到账视为未缴纳,后果自负。 咨询方式: 年金业务咨询(缴纳/退还):南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0573-89993087 技术服务:杭州擎洲软件有限公司 计工 186067302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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