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王庙镇云龙村垃圾资源化处理中心土地租赁项目交易公告

交易公告

海宁市周王庙镇云龙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周王庙镇云龙村垃圾资源化处理中心土地租赁项目项目交易信息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https://jxszwsjb.jiaxing.gov.cn/col/col1229743950/index.html)进行披露,信息内容如下:

一、项目编号:周农2025058

标的序号

标的名称

(含地址、门牌)

土地面积(亩)

租赁期限

交易起始价(元/年)

保证金(元)

租金

递增

情况

租赁

用途

拟承租方

1

周王庙镇云龙村垃圾资源化处理中心土地租赁权

3

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

7986.00

1437.48

水稻、小麦等 粮食作物种植

海宁市周王庙镇人民政府

二、标的概况

注: 标的面积仅供参考,具体以实地为准。

三、交易方式:公开协商。

四、公开协商时间和地点:2025年12月17日 10 :00。

五、保证金缴纳:拟承租方应在2025年12月16日16:00前按规定向出租方海宁市周王庙镇云龙股份经济合作社缴纳保证金。

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海宁市周王庙镇云龙股份经济合作社

账号:201000052933524

开户行:海宁农商银行周镇支行

六、公示期:2025年12月10日~2025年12月16日。

七、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内以书面实名方式向交易中心提出。公示期内无异议的,本项目将于公示期结束后按公示内容进行公开协商。

八、协商流程

谈判小组由三人以上单数组成,与拟承租方就该项目的租赁价格、租赁期限、租金递增、交付日期、租金支款方式等内容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形成公开协商纪要文件,并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公开协商成交价不低于保留价。

九、签订合同和支付租金

按照出租方与拟承租方协商形成的《公开协商纪要》及《成交确认书》内容签订合同并支付租金。

十、违约责任

承租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与出租人签订合同或未在规定期限内付清应付价款,视为违约,取消其承租资格,该承租人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还需承担赔偿委托方经济损失的违约责任。

十一、联系方式

1.出租人信息

名称:海宁市周王庙镇云龙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周王庙镇云龙村村委

联系人:沈啸驰

联系方式:0573-87930135       

2.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周王庙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地址:周王庙镇革兴路41号一楼

联系人:许女士

联系方式:0573-87532876

                            周王庙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2025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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