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汪区潘安湖片区南区排水管网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贾汪区潘安湖片区南区排水管网工程已由贾经发复(2025)5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区级财政资金及多渠道筹措解决,招标人为徐州市贾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广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贾汪区潘安湖片区南区排水管网工程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建设地点:徐州市贾汪区潘安湖片区南区。
2.2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解决潘安湖街道南区范围内的部分积水点、雨污合流、排水瓶颈等问题,改造部分雨污合流管道,实现排水管网全覆盖,减少易淹易涝的形成,在潘安湖南片区改造建设地下排水管网约30.64km,其中改造建设d600~d2000钢筋混凝土雨水管网约15.58km(主d600管约1.81km,d800管约4.35km,d1000管约2.77km,d1200管约4.08km,d1500管约1.58km,d1800管约0.80km,d2000 管约0.19km;);新建2mX1.5m雨水箱涵0.13km,4mX2m雨水箱涵 0.01km;配套建设d300雨水连接管3.36km;随建DN400~DN1000 污水管网约11.56km,主要DN400管约2.38km,DN500管约2.44km,DN600管约2.23km,DN800管约3.38km,DN1000管约1.13km。范围包含佳运路、星光大道、云龙路、纬一路、纬二路、经一路等路段,对佳运路南侧河道清淤疏浚1.2km,过路管涵扩建改造3处,对解忧湖下游排水通道扩挖整治1.1km,对排水闸进行改造等,提高星光大道片区的地区排水能力。
2.3 本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 佳运路、星光大道、云龙路、纬一路、纬二路、经一路等路段,对佳运路南侧河道清淤疏浚1.2km,过路管涵扩建改造3处,对解忧湖下游排水通道扩挖整治1.1km,对排水闸进行改造等,提高星光大道片区的地区排水能力。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4 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自2021年9月1日至今,承担过合同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的排水工程(若污水处理厂中含排水的、市政道路工程中含排水的且其中排水合同金额不少于3000万元);业绩证明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含网址的中标结果公告网页截图(县级及以上政府交易平台发布)及合同工程竣工(完工)验收证明(须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四方单位签字盖章)或验收鉴定书原件扫描件为准,四者须同时具有,时间以工程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协议书中注明的金额为准。如果上述文件未能反应相应工程内容,需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及清单(证明材料每面需有业主盖章)原件扫描件;
(3)财务要求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2。
(4)信用等级要求: /。
(5)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6) 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且无在建工程,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
①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②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提供投标人出具的承诺书,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备注:拟任项目经理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已在其它投标项目中拟任项目经理并中标,虽尚未签订承包合同但该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的,该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具有在建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附在投标文件中),可以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a.
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
b. 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停工超过 120 天(含);
c.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经理执业范围之内。
(7)技术负责人要求: /。
(8)其他人员要求: /。
(9) 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 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分别为A、B、C三类)(若为联合体投标,都需提供相关安全证书)。
(10)施工设备要求: / 。
(11)信誉要求: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不得超过2家。
(2)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来自联合体牵头人单位
(3)联合体成员间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中标后,其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 ”。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6年09月18日至2026年09月24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4.1 本工程实行电子招投标,请投标申请人办理江苏CFCA证书或国信CA证书后,于2026年09日24时前登陆《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网址“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自行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开户银行及其开户账号必须是本单位基本账户,凡已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中已备案的企业,如不是基本账户的,请及时在系统中变更、提交审核后,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未及时变更备案,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4.2 凡有意向的投标人在信息资料库资料审核合格后登录《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免费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09月18日至2026年09月24日,逾期将无法下载;
4.3 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栏。
5.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5.1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 ☑银行电汇、网银转账(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数字人民币、 ☑银行保函、信用承诺、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投标人应在招标人已选择的缴纳方式中任意选择一种方式缴纳。
5.2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伍拾万整。
收款人:徐州市贾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市贾汪支行
开户账号:93200001016488889500164
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网银转账、银行支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转账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5.3投标人采用数字人民币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需开通投标人数字人民币对公钱包。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转账至收款方的数字人民币对公钱包,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数字人民币收款方信息如下:
数字人民币钱包ID: 0092114196700007
数字人民币钱包名称:徐州市贾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数字人民币钱包开户行:江苏银行徐州贾汪支行
5.4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将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的数据文件(彩色电子扫描件)通过投标工具软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电子投标文件一并上传至交易系统。
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按照标段提交,即“一标段一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单或担保保函) ”。
银行保函要求如下:银行保函的受益人为招标人。银行保函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人开具的投标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保险保单要求如下:无
担保保函要求如下:无
贾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招标人在评标清标阶段开通评标系统账号,招标人自主验证投标人提供的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并将验证结果书面告知评标委员会。
5.5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电子交易系统内签章生成投保证金信用承诺书并上传至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模块 ”。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的,按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投标人在江苏省内参加的建设工程、水利工程、交通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中,以信用承诺方式(出具信用承诺书)进行投标担保的,如投标人未履行信用承诺,将会被招标人列为失信单位(列入失信行为记录),同时投标人失信行为信息将会被推送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当投标人已被记录失信行为,在下载招标文件或进行投标时,系统会依据江苏省公共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共享信息给出相关提示“在 xxx 项目中,贵单位已被招标人(招标代理)列为失信单位,暂时只能通过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如需解除限制,请联系招标人或相关代理单位!”。
已列入失信单位的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出具信用承诺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视其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
5.6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
5.7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5.8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使用投标保函、投标保单的除外)。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 2026年10月23日09时3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2 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6.2.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徐州市公共资源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221.229.211.51:8090/BidOpeningNew/)参与开标。
6.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8.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8.2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3章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
8.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8.4分值构成:详见招标文件
8.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详见招标文件
投诉受理部门名称、联系电话:贾汪区水务局基建安全科(电话:0516-68007613)
10.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 jsggzy.jszwfw.gov.cn/)、徐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ggzy.zwb.xz.gov.cn/index.html) 上发布。
招 标 人: 徐州市贾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泉城新区府佐路建设大厦
联 系 人:卢主任
电 话 :0516-69099197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广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大泉街道世纪路南御景华庭二期44号楼1-109
联系人:鲁思斗
电 话:0516-85516368
2026年0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