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县至丰县高速公路济徐高速公路至苏鲁段220kV、±800kV输电线路迁改工程监理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沛县至丰县高速公路济徐高速公路至苏鲁段220kV、±800kV输电线路迁改工程监理项目由项目委托人:徐州沛丰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同意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丰县供电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内容及项目概况:
2.1 工程地点:丰县。
2.2 工程规模:
本工程共涉及5处影响高速建设及运营安全范围的220千伏及±800千伏属于甲方产权的相关电力设施,迁改规模分别如下:
(1)±800kV雁淮直流线1468#-1469#迁改;
(2)220kV大孟2W08/2W08线19#-23#迁改;
(3)220kV龙大4E65/4E66 线71#-73#迁改;
(4)220kV大邦49M3线/49M4线40#-44#迁改;
(5)220kV大邦49M3线/49M4线线37#-38#迁改。
2.3 招标范围:
本项目全部勘察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包含但不限于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文明施工、环保水保管控,合同及信息管理、协调参建各方关系、竣工资料审核、归档、缺陷整改监管等全部监理工作。
2.4 监理服务期:365日历天,同施工工期。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壹个标段。
2.6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45.00万元。
三、潜在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以下资质证书,且证书有效:电力工程监理甲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3 安全质量要求: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自开标日前三年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负同等及以上 责任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二级及以上质量事件);一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较大及以上人身 死亡事故(三级及以上人身安全事件)、较大及以上电网、设备事故(三级及以上电网、设备安全事件);六个月 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四级人身安全事件)、一般电网、设备事故(四级电 网、设备安全事件)或较大质量事故(三级质量事件);三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四级质量事件)。
3.4 业绩要求:2023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在人员、设备、质量管理体系等方面拥有完成本工程的能力,类似项目业绩定义:已完成一项监理费用36万元及以上的电力工程监理业绩(时间、金额以合同为准)。
3.4.1 转包分包业绩视为无效业绩;
3.4.2 收购其他企业,被收购企业注销的,收购方可承继被收购方的业绩 ;重组改制中涉及企业合并、分立、名称变更的,须提供充足的证明材料,方可承继原企业的业绩。
3.5 拟选派注册总监理工程师资质等级: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电力工程专业,必须在本企业注册)。
3.6 信誉要求
3.6.1 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6.2 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 财务要求
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 2023年度至2025年度连续三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且不得出现连续三年亏损。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需出具成立年度至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且不得出现连续亏损。
3.8 其他要求:
3.8.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8.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4.1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网银转账(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银行支票(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出)、☑银行电子保函、□银行书面保函、□投标人信用承诺书、□保险机构电子保单、□担保机构电子保函、□保险机构书面保单、□担保机构书面保函。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应在招标人已选择的缴纳方式中任意选择一种方式缴纳。
投标人应在招标人已选择的缴纳方式中任意选择一种方式缴纳。
4.2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玖仟元整。
收款人: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县支行
开户账号:603401880001453750027860
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网银转账、银行支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转账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
4.3 投标人采用投标保函(保单)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将保函(保单)数据文件(彩色电子扫描件)通过投标工具软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在开标时间截止前随电子投标文件一并上传至交易系统。
投标保函(保单)的受益人(被保险人)为招标人。投标保函(保单)按照“一标段一保函(保单)”的原则。投标保函(保单)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人开具的投标保函(保单)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招标人在评标清标阶段开通评标系统账号,招标人自主验证投标人提供投标保函(保单),并将验证结果书面告知评标委员会。
4.4 投标人采用投标人信用书承诺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人在电子交易系统内签章生成投标人信用承诺书上传至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模块”。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信用承诺书的,按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投标人在江苏省内参加的建设工程、水利工程、交通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中,以信用承诺方式(出具信用承诺书)进行投标担保的,如投标人未履行信用承诺,将会被招标人列为失信单位(列入失信行为记录),同时投标人失信行为信息将会被推送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当投标人已被记录失信行为,在下载标书或进行投标时,系统会依据江苏省公共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共享信息给出相关提示“在 xxxx 项目中,贵单位已被招标人(招标代理)列为失信单位,暂时只能通过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如需解除限制,请联系招标人或相关代理单位!”。
已列入失信单位的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出具信用承诺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视其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4.5 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
4.6 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7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使用投标保函、投标保单、投标人信用承诺书的除外)。
五、获取文件时间和地点:
5.1 本公告发布时间:2026年7月15日至2026年7月22日
5.2 本工程招标文件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申请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在2026年7月22日17时00分前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是指: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综合交易系统(https://www.etrading.cn/BR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4DQ_XUZHOU?regioncode=DQ_XUZHOU)。
5.3 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8月6日9时30分
六、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后审实行合格制。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全部入围,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作废标处理。
七、招标公告发布:
发布网站: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zwb.xz.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八、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九、其他:
9.1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9.2 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 电话为:4009980000。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丰县供电分公司
招标人地址:丰县解放大道 42 号
联系人:郭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科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徐州市云龙区骆驼山康馨园公建B27D号楼406室
联系人:王海宇 电话:0516-83063077
2026 年7月15日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丰县供电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