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豫区少年儿童体育学校建设项目公平竞争审查公开征求意见公告
宿迁市宿豫区教育局的宿豫区少年儿童体育学校建设项目已经宿豫发改投资[2026]10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省级补助资金,出资比例为100%,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即将进行公开招标,现对宿豫区少年儿童体育学校建设项目公平竞争审查情况公开征求潜在投标人的意见或建议。
一.发包方案
1.招标条件:满足招标必要条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已完成(详见附件),资金来源已落实。
2.招标范围:宿豫区少年儿童体育学校建设项目,包含球场道路铺装、绿化、大型挖土方、排水工程、看台、景观工程、室外体育场地照明工程等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工程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标段划分:共分为1个标段,标段划分科学合理,未存在肢解招标,规避或部分规避招标。
二.标前市场调查
1.调查方式:通过咨询方式选择3个及以上具有代表性的调查对象开展需求调查,了解相关产业发展、市场供给、同类招标项目历史中标信息,以及其他相关情况。
2.推荐品牌:本项目推荐品牌详见清单编制说明。
三.招标文件
1.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证)。
3.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合理低价法。
4.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款(不含暂列金额)的10%作为预付款(承包人须提供等额银行保函);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内已完合格工程量价款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且完成结算审计后付至工程审定价的97%(除管养费外);余款(除管养费外)待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付清(无息)。
备注:1.发包人有权按合同规定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承包人的违约金;工程款的支付,必须经发包人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发付款证书后,方可支付。
2. 管养费按每年 3% 的工程价款标准逐年计取,于每年对应节点支付,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管养义务,或管养质量、管养频次、管养标准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根据违约情形及影响程度,按约定标准或合理比例计扣违约金,并直接从应付承包人的工程款项中予以抵扣,承包人不得提出异议。
四.公平竞争审查结论
发包方案、标前市场调查、招标文件符合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资质等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和评标标准符合项目具体特点和满足实际需要,未设置不合理条件排斥或限制潜在投标人,竞争充分。
五.相关要求
1.请各潜在投标人于 2026年7月13日18时00分前通过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或以下电子邮箱方式反馈意见或建议。
招标人、招标代理邮箱:331970965@qq.com
监管部门邮箱:sqggzyjy@126.com
2.建议书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
(一)建议人单位名称、地址、邮政编码;
(二)建议项目的具体事实、理由、相关证据材料,以及明确的请求;
(三)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四)提起建议的日期。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宿迁市宿豫区教育局
地 址:宿迁市宿豫区项王东路28号
联系人:李想
电 话:0527-84469311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宝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宿豫区珠江路金融财富广场C栋15楼1501
联系人:邹云
电话:0527-84289285、15695271018